臺灣的國民法官制度已於今年1月1日上路實施,可國民法官究竟是什麼呢?誰都可以當國民法官嗎?民眾真的可以影響審判結果嗎?
一、為甚麼會有新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甚麼是國民法官?
二、國民法官會參與甚麼案件?
三、擔任國民法官要做些甚麼事?
四、國民法官誰可以當?需要符合甚麼資格?
五、哪種情況不能擔任國民法官?可以拒絕擔任嗎?
六、國民法官將參與實際審判法庭,大家不免會擔心自身安全,是否會發生遭到被告者報復的問題,國民法官會有甚麼保障和權利嗎?
七、國民法官需參與量刑的裁決,甚至可能遇到判處極刑、掌握生死的情況,可能會造成不小的心理壓力,要怎麼去調適?
八、臺東有國民法官的案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