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超級公民GO

成年要懂的「保險」契約與保障

2025/09/06
邀訪來賓:陳俊元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
單元介紹

民國112年1月1日起,我國《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代表18歲就有完全行為能力,獨立簽契約、買手機、辦金融帳戶、貸款等, 18歲便能自行辦理。對於剛成年的年輕人來說,還有一個重要的金融契約「保險」。

上了大學或出了社會之後,常常都會聽到學長姐、系辦、主管跟你要資料,校外教學要保險、辦活動要保險、公出出差要保險,你知道「保險契約」是什麼嗎?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1. 一、保險的目的及功能?為什麼一定要保險呢?
  2. 二、什麼是「商業保險」,什麼是「社會保險」,兩者有甚麼差別?
  3. 三、常常有人說,理財投資前得先規劃保險?那有沒有「一定要保」的保險?
  4. 四、保險要花多少錢才合理?保單越多越有保障嗎?
  5. 五、契約的概念。保險契約何時算成立?簽名到底代表什麼?如何理解「契約」的重要性?
  6. 六、學生如果誤買或被推銷保單,有沒有機會反悔?(一)、保單的3天「審閱期」怎麼用?(二)、10天的「契約撤銷權」怎麼成立?
  7. 七、今年8月「南橫墜谷案」相關新聞中,媒體報導 有業者認為「明知危險而為之」主張拒賠意外險,這個說法在網路上發酵。消息傳出後,輿論一開始除了批評保險公司,還有部分民眾表示:「既然保險可能以『明知危險而為之』為理由不賠,那乾脆就不要保險了!」
  8. 金管會保險局,以及壽險公會與產險公會皆因此提出澄清。現在請教授為我們解釋一下:
  9. (一)、「明知危險而為之」這個說法,是否真的在現行保險契約或法規裡有依據?
  10. (二)、保單常見的「除外責任」到底有哪些? 
    (三)、新聞一出,有人甚至誤會「高風險活動理賠機率很低」,什麼是「高風險」活動?難道高風險活動,都有可能會被算在「明知危險而為之」的情況嗎?
  11.  
留言回應
其他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