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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要懂的租屋權益與契約觀念

2025/06/21
邀訪來賓:曹筱筠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台北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單元介紹

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代表18歲就有完全行為能力,可以獨立簽契約、租房子。

對於剛成年的年輕人來說,租屋成了人生中的第一個「契約實戰」,但你知道怎麼判斷一份租屋契約合不合法嗎?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1. 一、成年人要了解的契約的基本概念-為什麼要簽契約?契約怎麼成立?
  2. 二、什麼是定型化契約?為什麼要有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簽訂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對雙方有什麼好處?
  3. 三、房東拿給我的契約書跟內政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不一樣可以嗎?
           簽訂房屋租賃契約,有哪些要特別注意?
  4. 四、誰可以跟我簽房屋租約?需要請對方出示甚麼文件嗎?
  5. 五、住宅租賃契約審閱期間至少為3日?什麼是「押金」?什麼是「定金」?
  6. 六、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有什麼?
  7. 七、房客發現房屋有損壞時,由誰負責修繕?
  8. 八、公益出租人是甚麼?房客自行申請租屋補貼,房東會知道嗎?
  9.  

如果有租屋法律問題,除了可以撥打法扶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之外,也可以上崔媽媽基金會申請諮詢,有關協商、調解,還有租約審閱,都可以直接上網做登記,將您的問題寫上去,將您的租約附上,由崔媽媽基金會協助回答問題及免費審閱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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