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記得你人生第一次「簽約」是什麼時候嗎?是買手機?租房?還是辦信用卡?
民國112年1月1日起,我國《民法》成年年齡為18歲。也就是說, 18歲就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能夠獨立簽署契約─不用再經過爸媽的同意。
若要申辦手機門號、申請信用卡、銀行開戶、租房、貸款等, 18歲便能自行辦理。
但問題來了─當我們可以自己簽約、自己開戶、自己辦信用卡,卻不一定知道「信用是什麼」、「信用分數怎麼影響一輩子」,這樣的自由,其實也伴隨著責任還有風險。
今天我們特別邀請到林盟翔教授,一起來跟我們聊聊「成年人金融素養:守護個人信用,警惕詐騙陷阱」。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
- 一、滿18歲可以開始從事很多銀行財務金融相關的行為,不過是不是還有金融商品即便18歲也還是不能做的呢?為什麼?
二、信用評分是什麼?什麼時候會需要信用評分?幾分算好,幾分算不好,不好會怎麼樣嗎?
三、信用卡應繳全額。若未按時全額繳納卡費,將可能影響個人信用分數。但每個月我有按時繳最低也不行嗎? - 四、平常怎麼建立良好的信用評分?
- 五、滿18歲開始擁有申請貸款的權利,銀行通常會考量甚麼基本條件?
聽眾提問:
1、我目前就讀大學,因為之前校園無卡分期的事件鬧很大,而且我之前在買東西的時候也有注意到,付款方式裡面會有「先享後付」、「先買後付」,這是一種消費陷阱嗎?
2、我有聽長輩說,不要替人作保、不要簽本票。目前我都還沒有遇到這個狀況,但本票是什麼?
- (1)、為什麼長輩都說我只要簽了本票,不管對方是誰都可以跟我討債?
- (2)、18歲還不能買期貨,那可以當保人嗎?我的好朋友如果想要買車,請我當車貸保證人有甚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