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109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修正《民法》部分條文,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並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施行。
隨著《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越來越多年輕人在成為「大人」的同時,也正式踏入了金錢與契約的世界。他們可以獨立辦手機、申請貸款、開戶買保單—但也得獨自面對詐騙、債務與信用風險。
根據「2025青少年財務健康基礎大調查」,即便8成青少年已擁有自己的帳戶,卻有64%的青少年對金融操作沒有信心。70%不懂保單、46%不熟股票,30%對定存也不清楚。
究竟金融教育的第一步,該從哪裡開始?成年意味著什麼樣的責任?
讓我們一起從真實的街訪聲音出發,學會為「財務獨立」打好第一步基礎,解析18歲後不可不知的金融素養,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
- 一、《民法》成年意味著甚麼?《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在銀行財務金融相關規定上有什麼改變?
二、「2025青少年財務健康基礎大調查」中指出,青少年最想學習的金融知識依序為記帳與理財、投資理財、消費行為。對於剛接觸金融理財的學生,應該要學習的第一課是甚麼樣的觀念?
三、「2025青少年財務健康基礎大調查」中顯示,青少年獲取金融知識的前三大管道為YouTube、社群媒體及親朋好友。現在詐騙陷阱很多,除了學校推行校園金融素養課程外,出生較早而沒有接觸到這些課程的畢業生、家長或社會人士,是否有推薦正當學習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