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期待法治教育對孩子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學生除了在學校生活落實法治教育之外,家長是否也需要有相關的公民意識呢?
去年實施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所帶來的差別與舊法有何不同?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 一、老師的教師職涯為何會接觸到法治教育及霸凌事件調查與處理?
- 二、國民教育階段的法治教育在教什麼?
- 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到目前為止,修正後對於調查有哪些實質上的幫助?
- 四、「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屬於「法規命令」,「法規命令」是什麼?「法規命令」草案為什麼要先預告?「法規命令」如何生效?
- 五、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發布實施之前,發生校園霸凌案件的時候都只能依照舊法處理嗎?如果案件處理到一半,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開始實施了,可以直接適用新的準則嗎?
- 六、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增訂學生之故意傷害行為,學校應準用防制準則之規定調和、調查處理。「調和」制度是甚麼意思?「調和」的目的是甚麼?調和程序由誰主持? 如何跟家長解釋「調和」機制?家長或學生可以不進行「調和」嗎?
- 七、通常學校會找誰來當校園霸凌案件的窗口或是承辦人?
八、老師在校園巡迴演講或是輔導的過程當中,是否有碰過老師(含實習教師或新進教師)私底下透露承辦案件太困難,或是老師自己有遇到疑似被學生或家長霸凌的感受,但不知道找誰幫忙的情況?教師遇到這樣的狀況現階段可以尋求什麼管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