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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童年逆境

2024/08/24
邀訪來賓:李姿佳 社團法人臺灣兒少權益暨身心健康促進協會秘書長
單元介紹

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的權益,民國62年制定「兒童福利法」,民國78年制定「少年福利法」,民國92年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合併兒童福利法及少年福利法,制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後歷經多次修正,於民國100年完成修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保護兒童(還沒滿12歲)及少年(已經12歲,還沒滿18歲)的權益。

 

人在各個年齡階段,若是面對當時候無法承受的環境壓力時,身體會有戰鬥、逃跑或僵住三種反應。當兒少時期,孩子受到不當對待時,對於未來的人生或是對於自己的下一代會不會產生影響呢?今天我們就要來聊一聊。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 

  1.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是什麼時候制定的?
    二、為什麼要制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三、哪些行為對孩子是危險或不當的,孩子可能受到什麼樣的不當對待?
    四、當兒童及少年發生危險時,國家提供什麼樣的保護及協助?
    五、日前有專家學者提出建議:目前兒少預防很少看到針對家長的宣導,包括宣導應避免放幼兒的裸照在社群軟體上。網路「曬小孩」會有什麼風險呢?(保護兒少隱私)
  2. 六、什麼是「童年逆境」?什麼是創傷?
  3. 七、童年逆境會影響下一代嗎?
  4. 八、身為陪伴者我們可以做的事情?
    九、「離婚告知」對未成年兒少的重要性?
    十、發現兒少有疑似遭受虐待或不當對待,應該怎麼協助他們?
  5.  

讓我們對身邊多一份關心,不當沉默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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