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的國民,就屬於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許多有效的法律行為,包含:
- 申辦手機門號、申請信用卡、銀行開戶、租房、貸款:原先,未滿20歲者若要申辦手機門號、申請信用卡、銀行開戶、租房、貸款等,原則上都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修法後,18歲、19歲者便能自行辦理包括上述行為在內的簽名契約,不必再經過父母同意。
- 結婚:原本規定,男18歲未滿20歲、女16歲未滿20歲,因為在民法還算未成年,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隨著民法成年年齡下修,並且為了落實性別平等,2023年起男女合法結婚年齡共同定為18歲。
- 開公司:按照公司法第128條,完全行為能力人得為公司發起人,換句話說,過去年滿20歲者才能開公司;修法後,18歲、19歲者依法也可擔任公司發起人。
- 提起民事、行政訴訟:原先,未滿20歲者若要提起民事、行政訴訟,須由法定代理人辦理;修法後,年滿18歲者即可獨立提起民事、行政訴訟。
- 自主立醫療意願書:醫療方面,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後,滿18歲便可自行決定是否要捐贈器官,並可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5條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按病人權利自主法第10條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