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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咖啡館: 國民法官法二周年-國民法官制度宣導

2023/07/08
邀訪來賓:林郁倫 律師 / 宋冠嫻 NA
單元介紹

國民法官法在今年11日正式施行,只要是年滿23歲,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就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本法為刑事訴訟法與法院組織法之特別法。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司法院原預估一年有三百件國民法官案件,但至今全國僅有廿七案,還沒有一案抽出國民法官,案件判決結果還未知,但已發生當事人能否拒絕、律師能否出書授課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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