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在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只要是年滿23歲,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就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本法為刑事訴訟法與法院組織法之特別法。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前兩年國民法官於各地方法院也有進行模擬法庭,讓大家累積實際操作經驗,擬真演練目的既是發掘問題,作為進一步檢討的基礎,也提供主管機關作為研擬子法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參考。
國民法官法在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只要是年滿23歲,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就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本法為刑事訴訟法與法院組織法之特別法。除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外,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與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之罪,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前兩年國民法官於各地方法院也有進行模擬法庭,讓大家累積實際操作經驗,擬真演練目的既是發掘問題,作為進一步檢討的基礎,也提供主管機關作為研擬子法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參考。
邀訪來賓:周亞恬 律師 / 陳禹冪 NA
邀訪來賓:王子嫣 / 郭恩瑞
邀訪來賓:余韋德 律師 / 溫宗霖(奇奇) NA
邀訪來賓:張雲翔 律師 / 卡古 NA
邀訪來賓:吳采凌 律師 / 溫宗霖(奇奇) NA
邀訪來賓:甘亭筑 / 甘庭瑜
邀訪來賓:黃于庭律師 NA / 陳羿如 NA
邀訪來賓:李元棻 律師 / 陳羿如 NA
邀訪來賓:陳靖琳 律師 / 黃佳屏 NA
邀訪來賓:葉倩妏 / 薛渝馨
邀訪來賓:顧翠琴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