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並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為保全證據、防止逃亡、確保刑事訴訟及刑罰執行,法院得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分。
無保釋放類似于無罪釋放,是指司法機關對在押的被告人因為證據不足難以證明有罪或定罪、需要時間繼續查證,但是羈押期已到、被告人又不可能逃離司法監督控製範圍,因此,裁定不需要交納保證金擔保而直接解除拘禁、恢復被告人自由的行為。
羈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並逮捕後,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串供、逃亡等之虞時,為保全證據、防止逃亡、確保刑事訴訟及刑罰執行,法院得裁定將被告收容至特定處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處分。
無保釋放類似于無罪釋放,是指司法機關對在押的被告人因為證據不足難以證明有罪或定罪、需要時間繼續查證,但是羈押期已到、被告人又不可能逃離司法監督控製範圍,因此,裁定不需要交納保證金擔保而直接解除拘禁、恢復被告人自由的行為。
邀訪來賓:林李達 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邀訪來賓:廖志峰教授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金融保險委員 / 廖睿辰隊長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邀訪來賓:王柏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副理事長
邀訪來賓:廖睿辰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隊長
邀訪來賓:林義翔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倡議組專員
邀訪來賓:廖志峰教授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金融保險委員
邀訪來賓:陳崇仚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督導
邀訪來賓:袁培芳 台灣放伴教育協會專案經理
邀訪來賓:施宇宸 宸星法律事務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