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遇害那年47歲,這一輩子致力倡導兩性平等和婦女權益,在當時被喻為新時代女性,雖飽受保守勢力批評,但她仍勇於接下擔任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主婦聯盟理事、婦女救援會理事等職位對抗父權。
她的死不只影響《刑案修正案》,遇害當年12月,超過一萬名台灣留學生與台灣民眾共同催生訂定11月30日為「台灣女權日」;延宕2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也迅速通過。
彭婉如的離開,讓臺灣女性了解最基本的人生安全竟如此薄弱,「即使是一個強悍的婦女運動者,也會因為暗夜裡的性暴力,付出生命的代價!」,所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可以說是用鮮血與淚,是彭婉如的死換來的婦女安全保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