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可能有變老的時候,希望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擁有監護權,可以有法律上賦予的權力來照顧自己,但往往都是在等到不甚得到了失智症,或是失去辨識判斷能力的時候,才由親屬或社工單位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時,自己根本無法選擇監護人是誰,今天,將邀請到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調辦事法官徐淑芬,與我們分享關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可以怎麼做?保護好財產,也照顧好自己的後半生!
Neil(陳彣)、Kitty(陳茜語)【雙語教學花路米】今日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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