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當中如果有金錢糾紛,像是欠錢、欠貨款、欠租金,或是網購買東西但沒收到物品等等之間的私人糾紛,只要不是牽涉到政府公權力的話,基本上都是所謂的民事糾紛。有時候我們會是「債權人」,有時候我們是「債務人」債權跟債務是同時存在且相對應的概念,一方對他人有債權的時候,他人就是負有債務;而擁有債權的人就會稱之為債權人,負有債務的人就會稱之為債務人。
當債權成立之後,一般最害怕遇到的情形,除了債務人真的是個窮光蛋外,第二就是怕債務人明明有錢,但是卻脫產躲債。遇到這樣的問題,法律上可以用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來解決,今天我們將邀請到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劉又菁,帶我們認識這兩個重要的法律概念!
※今天有Call-in活動喔,參與聽眾將免費會獲得一張中央大學EMBA校友會舉辦的【愛的鈴聲】12/26公益音樂會門票!歡迎大家來Call-in!
Neil(陳彣)【雙語教學花路米】今日主題:Rome Airport Plans to Offer Flying Taxis by 2024羅馬機場計劃於2024年推出飛行計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