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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Program Contents:
\n\nMonday’s Topics - Media cover stories, current issues in education, society and culture
\n\nTuesday: What the Earth teaches us about - prevention and response of global warming, green energy, food, and agriculture education, and commentary on current environmental issues.
\n\nWednesday:
\n(1) Who Spreads Fake News - Media Literacy, Eliminate Fake News and Delivering the Right Message.
(2) Wednesdays for Health - Specialist doctor interviews and provide health information.
\n\n(3) The "Interpret the New Data" module is an exclusive license for Malaysia's CITYPlus FM to interpret global financial information and real-time economic trends.
\n\nThursday:
\nPass for Living legal - An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tate of law enforcement and legal knowledge in the public sector.
Friday:
\n(1)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 understanding the context of relations between countries by focusing on
a single country or current event as a reference for getting a grasp of the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n\n(2) Listen to the story of archives - a collection of stories from the digital use of archives and national memory.
\n',transcriptOpen:!0,subtitleOpen:!0}},programList:{status:"normal",itemStatus:"normal",getItem:{_id:"5faff56e0035200006643682",editor:"黃采瑛",program:"5a83f4eac5fd8a01e2df012b",title:"淺談兒童權利公約在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之落實",guests:[{name:"林奕宏",unit:"少年及家事廳法官",title:"N",email:"",notified:!1}],video:"",introduction:'我國司法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摒棄傳統之刑罰對待思維,採司法特別處遇原則處理。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林奕宏法官在節目中指出,兒童權利公約在我國少年事件處理法中之落實,定有特別之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並設有專責之少年法院,針對少年自身狀況與違法情事,採行相應之處置,以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
\n',date:160632e4,pictures:[{id:"5fbf159ba530430007adb293",cover:!1,description:"感謝少年及家事廳法官林奕宏接受教育電台黃丹採訪"}],keywords:[],exhibition:!1,film:!1,callin:!1,audio:{_id:"5fbf0c341bd4250007860dbd",schedule:{type:"program",repeat:!1,_id:"5f7d37f66b94bb0006dd2004",channel:"1",program:"5a83f4eac5fd8a01e2df012b",start:1606352700,end:1606356e3},selected:"channel",audio:{_id:"5fbf0c7ea530430007adafea",key:"2564987dfc0ee9bd72001b22ee4feb42",duration:3298.202144,usage:"schedule-main",identifier:"5f7d37f66b94bb0006dd2004",originalname:"5f7d37f66b94bb0006dd2004-1-202011260905-5a83f4eac5fd8a01e2df012b.mp4",createdAt:"2020/11/26 10:01:34",dir:"2020/11",size:53112862,mimetype:"video/mp4",name:"2564987dfc0ee9bd72001b22ee4feb42.mp4"},channel:{_id:"5fbf0c26a530430007adafb9",key:"e6c301d91a0ea0a48518874c0a6c47db",duration:3296.768,usage:"schedule-channel",identifier:"5f7d37f66b94bb0006dd2004",originalname:"5f7d37f66b94bb0006dd2004-1-202011260905-5a83f4eac5fd8a01e2df012b.mp3",createdAt:"2020/11/26 10:00:06",dir:"2020/11",size:52748288,mimetype:"audio/mpeg",name:"e6c301d91a0ea0a48518874c0a6c47db.mp3"},program:{_id:"5a83f4eac5fd8a01e2df012b",owner:["5a771f90efcc4e00056e5fa0","5a815bc0ee33c600058c2174","5a77137aefcc4e00056e5ea4","5c8f60a9be337e0007fed0cc","5a77139cefcc4e00056e5ea9","5a77142aefcc4e00056e5eb3","5a771446efcc4e00056e5eb8","5e4bab32d6fd980006349b9a"],radio:"5a83f303b244f301c16ecbeb",name:"生活 In Design",channels:["1","9","6"],categories:["5a8d13807e67c800059f325b"],hosts:["5a83f331fa594401cf74b9cb"],time:{hideStartEnd:!1,text:"每週一至五",start:"09:05",end:"10:00"},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pages/%E7%94%9F%E6%B4%BB-In-Design/318518785009552?ref=hl",introduction:'一、 節目構想:在地化、國際化、生活化,三大核心精神與優質、深度、多元視角,三大重點。
\n\n二、 節目宗旨:以輕快的早晨節奏感作為基調、在地關懷為態度, 跨國思考為內涵。趨勢科技、文化創意、土地與人的聯結、公民素養、優質生活體驗為方向,盼提供聽者具創意與溫度的現代公民視野與知性的生活興味。
\n\n三、 播出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05-10:00播出。
\n\n四、 節目內容:
\n\n週一:
\n\n(1)話題星期一-媒體封面故事、教育社會文化時事議題。
\n\n青年打造理想國-青年公共事務、參與哲思與討論。
\n\n週二:地球教我們的事-地球暖化之應變預防、綠色能源、食農教育、環境時事評論等議題。
\n\n週三:
\n\n(1)誰是假消息-媒體素養、打擊假消息傳遞正確訊息。
\n\n(2)週三愛健康- 專科醫師專訪及保健知識提供。
\n\n(3)「讀新數」單元解讀全球財經資訊現象與動態,為馬來西亞CITYPlus FM獨家授權播出。
\n\n週四:
\n\n生活法律通-法律公部門之執行現況與法律常識分析。
\n\n週五:
\n\n(1)國界行走- 藉關注單一國家或時事了解國家間關係的脈絡,作為掌握國際情勢之參考。
\n\n(2)聽檔案說故事- 檔案數位運用、國民記憶庫故事集。
\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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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eywords:["生活","馬來西亞","教育","數位科技","趨勢","法律"],cover:"5ebcefc53698230006f314c4",link:"",onShelf:!0,podcast:!1,podcastLink:"",app:!0,open:!0,overview:!0,createdAt:1518597354,updatedAt:1600929154},onShelf:!0,complete:!0,createdAt:1606356020,updatedAt:1606358441,using:!0},onShelf:!0,createdAt:1605367150,updatedAt:1750277301,stt:{transcriptId:"82d36a43-9076-4e5a-8b3e-cab5b3f5f49d",transcript:"生活陰底在一杯咖啡出癮一個上午的曼巴時光一場小旅行寫一個人與土地的愛情故事,堅持原創堅持設計所有幸福的可能中國英語sine,滿足你美好生活的所有想像,週一到中午早上九點到十點,我是曼婷歡迎收聽生活。indesonerindice我是教育電臺,歡迎收聽生活。就是帶班主持人,讓你生活越過越簡單的黃丹今天呢在節目當中,我們邀請到的是少年級家事。聽林法官一紅來到我們節目裡要來跟我們大家聊一聊。關於這個我們看到的這個兒童權利公約在臺灣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是怎麼樣落實的。所以呢今天我們馬上就進入我們的生活、法律、通相近了,你的黑髮不盡心地說過的家小可以天然地飄下來其實你一直操作我的家鄉。是。我從小不能朝陽的遠方,我也是我們和裡頭的,即使從人原始的情況能力人的眼神笑著我也是很棒,那麼像幾乎呢只有了六,我們有人你有人不會覺得你是我的孩子,有這個父母的心子。是。上帝夫了一個環境就是跑著忘記的快樂被傷都放在眼光間,不願足你是很過來的孩子有很多樣子,其實旅遊村這個在過的故事就是車禍上帝的人子與未知相似,眼光裡和裡頭的其實春人原始的情況,當地人的眼睛笑著我有是很棒的。你是管過來的孩子,你就不能付的心子身上貧富了混,讓這個拋在我的快樂北上,當放子眼光也不遠足你是跟我來的孩子,所以人有很多樣子。是一個從這個人在故事的故事是。心可活上帝的。人子未知一下子你是跟我來的孩子。有這種父母的心子是什麼皮膚很人不去不好著我的快樂的內心都放在陽光,這個不遠組織你選擇過來的孩子,你要愛人有很多的樣子。只是你有錯的人在古老的故事修行科化上的人與為之相似,一直相似,於會之相似,與外之相似,生活法律通。。早安。,各位聽眾朋友。,歡迎回到我們的節目現場,,今天我們要來聊聊,,臺灣這個未來的主人翁,,所以我們請到了這個少年級家事。聽,把關林一紅,來到我們的節目當中,,法官早安,,早安,,家長我們今天要來談談這個兒童權利公約,不過兒童權利公約為什麼越來越重視小朋友的這個權利的感覺。那這個兒童權利公約跟臺灣的關係又是什麼呢?是。那為什麼要談兒童權利公約其實有很關鍵的因素是在於,雖然臺灣的目前的國際處境是比較特殊,所以我們是沒有辦法以國家的名義加入公約,但是在目前我們將兒童權利公約經由立法的程序,將他內國內國法化,也就是我們在一百零三年的時候,我們有制定一部法律叫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那這個施行法的第二條裡面就明白的規定說公約所接觸的這些保障跟促進兒童還有少年權利的規定,都具有國內法律的效率,甚至這些相關的法規跟行政主措施,除了公約的規定的意志以外,包含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公約的也就是我們現在一般所稱的所謂的一般性意見也都有。對於國內的行政機關或相關的法規有一定的這個約束力這樣。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理解?雖然目前我們這個因為國際處境比較特殊,所以沒有辦法這個用國家的名義加入,但我們事實上已經很重視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們已經直接把它因為等於說是我們的國內的法律。對。所以我們是自己已經國際化了。對。臺灣是有用國際化視野的。是。那這個少年事件呢為什麼他會需要適用這個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他是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關聯性又是什麼呢?對。這個可能一般聽眾或者是一般的,民眾會比較不瞭解地方。明明叫做兒童權利公約。為什麼在所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裡面會有適用,那這可能是因為我們跟國際法治上面對於這個名詞的使用不不一樣的地方,那在我們依照我們內國法的部分是有分所謂的少年跟兒童,那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裡面所規定的少年。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那在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裡面的規定所謂的兒童是指未滿十二歲的,那聽起來好像是十二歲以前的就是不包含十二歲的叫兒童,十二歲以上到十八歲的,我們叫做少年,但是在兒童權利公約裡面的規定,他是規定說所謂的兒童是未滿十八歲的人,所以這個跟我們國內的一個體力上面有一點點不一樣,不過呢因為目前兒童權利公園已經內國法化之後,也就是說未滿十八歲的這些人都是適用兒童權利公約的也都是兒童權利公約所要保障的對象。那也就是說我們目前在少年時間處理在處理,未滿十八歲的這些人全部都有兒童權利公約的適用,所以其實只是當時的一個名詞解釋他可能英文過來,然後他們對於這個每個國家的這個民情不同的文化不同,所以我們這邊就會覺得說應該是有一個兒童跟這個少年這種分野,但對他們來說十八歲以下其實都是一個保護的範圍。是。沒錯。對,所以等於說兒童權利公約對於這些我們國內未滿十八歲的這些人他都是必須要遵照公約的意思來做相關的法律規範,的確因為其實有時候過年就會聽到爸媽會說,你們那個十八歲以下就是成年,爸媽還是願意給紅包。是是是是是這樣的概念。那我們說法院呢處理少年事件跟一般的成年形式事件其實是有差異的。是。沒錯。其實在我們少年事件處理法裡面現在的第一條其實有保障的是兒童的少年的健全自我成長,還有要調整他的一個成長環境啊,然後針對他的性格部分能夠做一些矯治的一個目的,其實這個也是說就是兒童權利公約第二十四條裡面所有第十二十四號一般性意見,曾經有提到一個觀念就是說兒童也就是說這些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他的身心發展。是不同於成年人的。那這樣的區別除了所謂的我們講的罪責,就是他犯,如果犯法他責任有差異之外,他也是要希望針對這些未成年採取一種比較區別一種個體化的一個一個一個模式跟成人的系統是有所分開的。因為這樣子。如果說讓他們過讓這些未成年人在心智還沒有非常成熟的這些未成年人過早的接觸司法程序。其實對他們的身心其實是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傷害的。對。而且我們也認為說,事實上這個小朋友就未成年,他們還在學習當中,所以還是在接受教育的狀況,那以我主持人自己的立場來講,就是教育工作者就會覺得十八歲以下我們是他教育的。所以他還沒有完整的這個發展完成。然後這個時候用太過嚴格的這個成人的法律面對他們其實是有一點點這個太太殘忍了。是沒有錯因為其實他所謂的未成年人就是因為他還沒有到我們一般所謂成年人這麼成熟的階段,不論身體或者他不論生理或心理上面都是一樣的。所以剛剛針對他們的情況,我們必須做一些比較特殊或者說不同一般成年人的對待方式,所以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所以其實所以我們在這個法律上面也是有這個事情事情。不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他是什麼時候要訂立的當時立法的這個背景是什麼呢?是。其實少年事件針對少年的部分的處理,並不是一開始有所謂的法律,就是我們中華民國法律系統以來就開始有這樣子的一套法律,而是到民國五十一年的時候才訂定的。那在五十一年以前他有一個叫做審理少年案件應該注意事項這個不是。經過立法院通過的。那當時那個年代說實話他的一個社會背景也跟現在有相當的不同,但是因為已經有意識到說,少年的部分可能必須要更強化的。所以我們的這種教育跟保護的目的,那不過當時的觀念可以說一個大家覺得可能現在聽起來有點比較覺得比較跟現在比較大差異的地方在於當時在立法院還有這種會議上面有曾經強調說要避免這些未成年人去展覽到這種西皮的推風啊以禁止這個女性流長男性有女性一般的長髮,或者所謂的其中衣服都要去取定那種當時的社會氛圍跟這個整個風土民情會認為說這種少年是我們保護的一個課題跟對象,所以我們就會覺得說某一些觀念是我們曾經的無法接受的,我們就是希望說把這個未成年的導政成某一個一個一個一個形式這樣,所以跟現在我們會比較重視所謂的未成年人的主題性這樣子一個觀念上其實是有相當的差異性的。所以其實當時是比較這種負權式就是很像是這個我們現在在看一下有一種冷這樣。媽媽覺得你冷有一種餓,叫做這個外婆覺得,你就是大人感覺怎麼樣為了要保護小朋友,所以把很多的為你好這樣的想法灌輸進去,然後一種負責的方式來管理他們看待他們。對。所以所以當時應該是少年事件的一個處理的一個精神,當時是比較就是重視說,今天只要進到這樣的一個程序裡面的少年,我們會希望說我們比較不會像現在這麼重視他們的意見,所以他會覺得說你的行為這樣客觀行為。是這樣,我覺得不對?那我就想辦法去矯正你去要求你要做怎麼樣的改善?或者是他比較不會去聽到所謂的會成年人心裡面的想法。或者是他可能有一些你要說他是一種委屈或者是因為當時的一些什麼因素造成他有這樣的行為,我們是當時會比較沒有這樣子的觀念,就是說那個人的個體情境是不同的。是。沒錯。所以跟現在的包含裡面的一些相關法規的規定跟現在都會有相當的差異。對,那這樣子聽起來其實的確小朋友有小朋友的想法,尤其是現在這個網路世代越來越發達,大家其實成長是這樣的快速,那我們要怎麼樣尊重少年的這種主體性呢?好,那針對所謂的司法上面就是進到這個我們不能說就是說司法程序啦,因為畢竟他他他是司法程序的一種。但是他跟成年的司法者的這個程序是有錯差異的。但是無論如何,今天等於說少年進到法院裡面來,那我們就有一些相關的要求,就是說譬如說對他的一些人權跟權益的保障,那必須跟剛剛提到跟成年人必須要有差異性要有差別的對待,因為我們必須去依照這個兒童或少年。今天現在已經不會有兒童進到法的所謂的施法的成形式的類似形式的這樣的一個程序了。那少年的部分,因為他就是未成年了他的心靈身心的成熟度跟成年人不同,而且會有成長的差異性個別的差異性,我們必須去做一些相關合理的調整,那這一些也都是符合這個二全工業就是兒童權利公約裡面所要求的。那所以這一次在這個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正的時候也特別有增加的一些相關更重視一些權益包含了所謂的我們會提到的兒童的表演權表演權就是讓他表達意見的機會終於可以說話。是。然後但是要表達之前我們要讓他知道他到底發聲了什麼事情?所謂的知情權完整的告訴他。對,讓他瞭解。他今天到底要不管說他過去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我們認為他可能做了什麼事情?我們對他的認知是什麼?包含你未來在這個程序當中,你可能會遇到什麼樣的狀況,你可能必須要適度的去表達。你的就是這些未成年人的觀念跟想法跟意見,那這個是所謂的知情權。另外,因為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未成年人,他進到一個陌生的環境,他會害怕他會緊張,所以他會希望有一個成年人或者是說至少他比較可以跟他建立一定的互動關係的這樣的一個夥伴基礎。對。有一個信任基礎的來陪伴他參與這個過程,尤其是進到法院裡面法庭上面的程序,這個我們叫做所謂的光是,大人進法庭都覺得很可怕。是。那你想像這個未成年人進到這個法庭裡面,當然我們雖然說現在的所謂有一種少所謂的少年法庭對於少年比較親近的,我們會比較溫馨,或者是說比較沒有那麼冰的,但是還是畢竟跟一般我們的接觸的環境是。有差異性的。所以我們會有一個所謂的伴同權陪伴的權利,另外呢兒童的表達上面可能他的表達能力會有落差。有些人他可能沒有辦法非常完整的表示,他心裡面的想法,那這個就必須要有一些相關的這個溝通,譬如說,我們用同意或者是他如果有特別的一些疾患或者是說他需要有一個所謂的幫他翻譯他心裡面想講的話的這種人。對。所以我們要溝通上面必須是讓他可以無障礙的溝通的。另外有一個所謂的成效分離,這個成立。對。這個是一個很重要剛剛講到的這個未成年人,他的這個整個司法程序必須跟所謂的成年人他必須有差別的對待,那也就是說在程序上面,他必須是分開,成年人跟少年人要分開,這個就是我們所謂的成效分離的原則,那其他的當然還有包含了這個夜間原則上不能訊息啊,那在這個對於他人生自由的約束的時候呢他可以做要求,譬如說申請折覆啊折覆是什麼呢?就是說他在我們的案件的生理過程當中,也許他有一些狀況,他不適合馬上回到家或甚至是可能他沒有穩定的數據所,那我們在成年人我們有一個制度叫做雞啊。對,但是那是成年人因為成年的特殊他的程序需求,譬如說,他回到家裡面就去跟其他的共犯有串症啊或者煙滅證據,但是對未成年我們關注的並不在這邊,而是他回到他原來的那個原生家庭或者是說他所原本做這個生活的這個環境。是。對他不利的時候,我們他機制那這樣子的,我們會將他所謂收就是收留起來。對。就是讓他先帶在這個關戶所裡面,那我們等於說這對他一個提供一個他更好的一個環境,但是這樣的環境畢竟是對。他人生只有人生自由有一定的約束,所以他可以申請折覆就是說他今天找到一個可以安穩的照顧,他的一個對象的時候,那他隨時都可以來申請說,我找到,那是不是就讓我到外面去這樣子,這個是所謂的折覆的動作。對。那包含了他有時候停止跟撤銷收容剛剛講的就是覺得約束他的人生自由的部分,那另外還有一種這個我自己在個案裡面有曾經碰到過就是在國內的外國上面。是。那有些外國少年因為他其實在臺灣可能做了一些不好的行為等等,那他可能沒有辦法再繼續在這邊待在這個路徑,就是違法。是圍繞文書進來的之前有這種人蛇集團他為了可能某些特別的目的。這樣。對。所以他就沒辦法聚在這邊那要請他促進之前我們要讓他有所謂的陳述意見,就是讓他說你對於你今天接受這樣法院的一個處理,比如說你可能要離開我們臺灣你有什麼意見,那包含了這個這個所謂的事後,已經法院都已經做這樣的一個裁定的時候,那也讓他有一個所謂的就所以就是說他可以不服這樣的一個差異,然後他可以去申請說,那我要在就是要看到啊或者是上述等等之類的。對對對對對對,聽起來其實是讓我們這個少年有很多的這個選擇權,在整個審理是一個人是一個主體,我們要如何在程序上面去保障他因為畢竟剛剛講的他跟成年人的成熟度是。有生有差異性的。但是前提是。他是一個獨立的人,所以我們對於這個所謂一個獨立的課的主體,我們必須要有一定的相關的程序,讓他保障到說他可以順暢的表達他心裡面的想法,他可以瞭解。到底今天發生了什麼事?可以說出他對於未來的想像跟希望等等的這個我覺得還有就是讓他在一個環境底下,他可以跟外界的溝通是沒有障礙的。而且他心裡面是有一個譬如說他旁邊可以會有人未來資助會會會來協助他讓他有一個安全感,這個就是我們在這個所謂的上年的程序裡面很重視的一些。就是目前把它視為一個獨立的一個主體,很重要的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是。所以就等於是把他們當成。是。既要尊重的對象,但也是保護的對象是尊重跟保護,同時在這個範圍裡面嘛。對。對對。所以我們這個法律的訂定呢?是有有關心到大家這個狀態,那也因為這樣所以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歷程也因為這樣,所以我們分成了四個階段,那到底是哪四個階段呢?我們廣告之後回來大家不要走開,我們會一步一步地告訴大家,關於我們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的歷程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他到現在的朋友,就是我們要感謝每個週六下午六點零五分準時收聽校園健康筆記節目現在節目中採訪健康促進獲獎學校的單元健康校園,我最棒在教育廣播電臺tanapparacentionapertionationationationationationationaltionationalper,請問身心障礙。學生大專院校是,什麼時候開始報名呢??從十二月一號起到十二月十四號,採取網路報名。,一月十八號,就會寄發准考證喔,什麼時候考試呢??身障甄試,學科考試,三月十九到二十一號。,術科三月二十二號,進行喔,,詳細請上身障甄試委員會網站查詢。以上廣告,教育部提供。。下班到現在終於會講,,。好了。還有老公弟弟你們這些豬隊要把子搞得一團了十一個人要找的地方睡覺,換書還在做上,明天要趕進去金融機構便利商店假打媳婦馬上使用手機行動支付掃描繳款書上的可以往扣就完成繳納或用心用卡金片金融卡活起儲蓄存款帳戶繳納也行喔你真是我的神經喔以上廣告由財政部提供openyourmindopenyourmind就愛教育電臺,我們是臺北室內合唱團您現在收聽的是教育廣播電臺。哈囉。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回到我們的節目現場。今天呢我們要來談談的是。兒童權利公約在臺灣少年事件處理法當中的這個落實的狀況,我們邀請到的是少年級家事。聽法官林益宏來到我們的節目當中,我們請法官來跟我們這個討論一下我們繼續繼續上一段的這個節目所說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呢他修法基本上分成了四個階段,那這個第一階段是什麼呢?當然它是上目前可以去分成四個階段,第一個就是剛開始一開始立了十二位上面的處理法的時候,他有規定到少年。是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但是當時的立法其實沒有特別處理到那十二歲以下的要怎麼樣適用這個法律,那後來就是在一九民國六十五年的時候,有訂了一個八十五條之一,也是這一次修正,後來有蠻多的討論當時真正的這個條件裡面有規定到未滿十二歲的人有觸犯到這個所謂的刑法法律的話,疑慮就是由少年法庭來處理,那也就是說在第二個階段的時候,是。只要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的全部都要進到這個所謂的施法程序裡面都有可能會進到司法程序裡面,那我們可以想像你一兩歲可能都要這個是好可怕喔。對。所以在民國八十六年的時候,當時這個我們臺大教授你冒生老師也一直關注這個我們這個兒少的議題,那他有就是當時他主導就是他們用心在推的。那這樣這個八十五條之一有做一個調整,他增加了一個年齡上的下限就是說,只有七歲到十八歲的這一個未滿十八歲,這些兒童跟少年有處罰的行為,我們才會移送這個少年法庭來處理。那到這一次也就是因為因應這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訂定,然後有相關的這個國際審查委員,我們自己邀請的這些相關的國際這個專家委員來針對我們的這個目前的國內法制,做一個檢討,那所以當時有真因應這個相關的這個所謂的結論性意見有去做調整,所以就是剛剛提到的少。是。少年事件屬於法八十五條之一。三除掉那三十五條之後,現在目前就是回到一開始的階段,就是只有十二歲以上到位滿十八歲的部分。是。少年設計屬於法裡面有規定的。那在這個整個修法過程裡面,一個剛剛講到四個階段,第一個是十二歲以三十八歲再來第一個階段,十八歲以下全部再來有一個十七到十八歲的,那到這一次也就是這一個去年修修訂的部分,已經把這個八十五條之一三除之後,所以似乎是回到最早的這個十二歲以上會滿十八歲的。對啊那這四階段他這個改這麼多階段,主要的這個修法的精神。是因為在八十六年的時候,其實它是一個很重要的修法在這個之前剛剛有提到這個在第二階段的時候,他八十五條之一,他寫的是由少年法定是。用少年管理事件,所以我們當時的管理還是用管理跟訓練這種管理的模式。這種思維這個跟這個所謂的兒少需要被保護的一個精神,其實是有相當的差異性的,那也就是在八十六年之後,我們就是增加這個對。就是針對這個所謂的少年世界。處理,法裡面是以保護的精神來做調整。那其實相關的包含了大法官在後來的這一個六十六六四號解釋各位知道以前啊只要逃學逃家也是要進到法院裡面來的。對。在九十八年之前就是大家法官做成這一套解釋。之前,逃學逃家也一樣。對,所以可是大家可以想像說,當時當然沒有錯,這些人需要特別就是這些這個未來你的需要特別的一些調整,但是這樣子的一個做法可能可能我們跟就是成年的你明明的一些辦法了,才要進到法院,那為什麼會成年人他沒有辦法他覺得他其實並不是犯犯罪。那這樣子的處理其實是不太就是說兩邊比較對照之下,好像是不太合理的一個差別再加上之前是比較沒有在傾聽,他們在是。對。所以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對,也許這個變成就是法官當然你可以在個案中當然這樣做這樣處理,但是就是法律沒有一致性這樣子。對。那後來還有包含了這個兒童權利公約是刑法。還有這個我們將我們國內的狀況做成了一個國家報告,這是依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裡面的規定我們做了一百零五年是有做了一個國家報告,那一百零六年的時候剛剛提到就是專家委員、國際專家委員來幫我們做一些相關的審查,那這個議題其實就越來越的被重視到這樣子。所以這一次其實修法也有改變蠻多的這個東西,比如說我們有意動對不對?是。這是一個是什麼呢?一種的條文其實還蠻多的這一次因為因為八十六年剛剛有提到那次的調整,就是從管訓一直到進到這個保護少年的這樣的一個精神,這個差異性蠻大的之外,再來就是這一次這一次去年的修正他的條文有到有調整的調整到三十二條那裡面我稍微說明一下就是說簡單介紹一下他這一次修正的重點包含第一個就是兒童的部分不是用。剛剛有提到,就是七歲原本是七到十二歲。那現在是十二歲以下十二歲以下的就基本上是不是用少年之間處理法,那再來就是說過去我們有所謂的預防的制度,那這樣也都是做調整我們用所謂的步驟。少年包含了也把這個司法介入的這些要件跟室友有做一定的。先說,那另外我們希望針對這種我們現在叫做破閒少年的這些處理方式,我們希望先用行政輔導不是一開始就把它就是進到法院裡面,那剛剛有提到這個少年的主題性的尊重跟他的程序保障還有我們對於他的一個處理,就是我們要怎麼去處理這些少年的狀況的一種所有一個方式,有比較多元的一個選擇,那也可以整合相關的資源,譬如說這個教育啊醫療衛生啊或者是社工社政等等。我們都把它儘量把整個整合進來,還有所謂的修復,還有這個收容的時候,希望可以做一些差別化處理的時候,我們希望有一個鑑別的制度,還有其他的這一個協商是生理啊飲食保障啊就近全力的救濟等等。這些都是這一次修法裡面蠻重要的一些的應該說我們就是蠻重要的一些制度上面的調整這樣子。對。我剛剛法官一直在提到這個復健少年,所以我想要跳一下,想請教一下就是這個法官所說的復健少年到底指的是什麼呢?過去我們在一百零八年就去年修法,以前我們叫做這個在原本的少年事情出於法裡面的規定?是說少年有某一些情形,那有觸犯刑法法律。之餘,那當時叫做所謂的預防制度有犯罪,之餘有就是魚蛋啦,但事實上就是他沒有他沒有觸犯刑法,那這樣子的這樣的一個所謂預防制度跟我們就是成年人。對,早就覺得曾經人是犯罪的才要進到法院,那為什麼為什麼可以這樣做呢?所以當時在這個剛剛有提到這個國際國家報告的時候,這一些國際審查的專家就有提到說這樣的預防制度其實不太合理,那我們就去做調整這樣,那原本我們剛剛有提到那個少年時間處理,法裡面包含討論,套家你跟有犯罪習性的人家往,也是我們法院要處理的出路,不正當場所參加不良組織,那甚至像我們現在因為三四級毒品,我們是不是就是用三四級毒品不是犯罪?okay他是一個行政的一個一個採訪的方式,所以三、四級毒品是什麼?譬如說可以他命啊這個就是屬於三級毒品的。那這個就是雖然再成年人他是不犯沒有犯罪,他不是說是用這個刑法的法律來處理,但是他未成年人反而要進到法院裡面,為什麼呢?因為就是當時我們有一番制度就是有這個這樣子的差異性,那另外甚至就是明明這個是法律沒有處罰的所謂的胃水啊或預備的犯罪行為等等。這些都在當時都是預防制度底下就是都會有法院來處理,那我們現在要先說那包含了所謂的細胞危險的機器機械啦,那有預備犯罪就是跟犯罪刑法,有比較接觸的這種情況。而且不只是他有這樣的行為,他有所謂的步險的情況,譬如說,他的家裡面的這個有剛剛有講到幾個這個行為的徵兆之外,他還要說因為他的成長環境他的性格他的出路的場所,他的就學就業狀況家庭功能有需要法院介入的時候,這個時候就是要做所謂復健,他就這個少年我們的時候稱之為復健少年。而不是說他只要有這一些講到的跟犯罪有機比較密切關聯性,這樣的行為的時候就要法院介入,所以是有還是有差異性的。那這樣的情況我們就是所謂的步險少年。不過我們就是說要這個管數少年。是。包括剛剛前面講到什麼發現啊等等。這些都是關心。對當然可是這樣子。所以才會有說這個我們反而是少年。感覺上現在說得更多了,管得更多。對,那現在呢其實是有做一些這個調整的。是還蠻大幅度的調整。對。剛剛有提到就是說他我們不只是說他有一些客觀的行為,我們就發現一定要介入我們還要去看他背後他的成長環境他的這個就學就業的狀況,他的甚至包含他的生活作息等等。我們來我們要去判斷一個我們在少年案件裡面特殊的一個考量因素叫做需要保護性一般我們在犯罪的時候,我們會說就是只要過程這樣的行為,我們就是他叫做犯罪。但對少年來講,我們還要考慮一個點叫做虛保護性什麼是需要保護性我們在一般的。我現在因為可能聽眾我如果拿成年的部分來做對照,大家可能比較能夠理解就是在成年的犯罪的時候,我們要去處罰他,我們就是所謂就是做一些刑法的決定的時候,我們有一個所謂良行的室友,那除了這個之外,基本上就是我剛剛講的我們去看他他的行為有沒有符合法律所規定的這個客觀的動作,他的意識就是他主要上面是不是有符合法律要處罰的這樣的情況。但是在少年事件裡面呢除了這些剛剛講到的他有一些所謂的復健的一個表徵的行為之外,我們還要去調查剛剛所提到的這些成長環境啊等等。也是說我們在少年事件裡面有一個專有名字叫做行為,因為我們不是一定要非得發生了犯罪才真的是一個需要保護的未成年人。是。那所以可能剛剛有包含了這個更新,就是譬如說剛剛講到預備犯罪或者是衛生犯罪在刑法上面雖然不處罰我們還是會思考,就是說,也許我們要處理了,但是我們不是因為這樣就處理,而是我們要去看他背後的這一些這個對這個未成年人本身的一個個體的狀況,我們就要去做調查,那這些調查的內容就是所謂的去保護性的一個我們所謂少年調查官的部分會去調查,這些他會到他學校裡面去到他家庭裡面去去瞭解說,這個少年有這樣的行為,他的整個個體性是不是有需要法院介入或者是需要保護特別保護的這種狀況,這個就是所謂的需要保護性,那而且我們的處罰的就是說在針對過程內的一個非法非行行為的部分,我們不是因為他的行為,嚴不嚴重來做處罰。那是一種我們還會考量他的需要。保護性也許他的行為,我們像一個簡單來講譬如說偷竊的行為,那如果今天他雖然有偷竊的行為,他已經過程犯罪了。對不對?但是我們會去看他的家庭成長,環境是不是okay的。也許他的家裡的一個教育教育模式,或者是他的這個環境結構都是很正常的情況有可能那一個未來他也許是不是他覺得這個東西喜歡哪裡去走?但是他家裡面已經可以矯正這樣的行為的時候,我們不見得要施法來做處罰。就是還給家教。對。所以我們有一個不予生理這樣的模式。所以有時候這個需要保護性在這個少年事件裡面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跟有別於一般成年犯罪的差異,所以這個就是所謂的去保護性。那剛剛有提到去保護性包含我們要判斷的性格成長環境往來對象參與團體出入場所,生活作息家庭功能,就業就學的形狀等等。對。那如果他真的已經是這個破險少年的話,他的輔導機制是什麼呢?對,這一次的輔導機制的部分也是就是跟過去有蠻大不同的地方,就是我們有提到所謂的行政輔導先行,那因為過去我們一般在處理就是今天只要案件是進到法院裡面就是基本上就是有司法來處理,但是我們可以想像施法,他其實並沒有所謂的教育的功能,他本身沒有所謂教育的專業,他也沒有包含我們社政衛生等等這些專業的的。應該說他需要這樣的專業,但是這樣的專業可能在行政機關是譬如說恢復部啊教育部啊那甚至行政署那邊他對於這個兒少是安全的保障等等。這些都是都是在這個所謂的行政單位裡面,那我們希望如果今天這個進到法院裡面來少年。他有更大的需求需要這一些適應正單位的協助的時候,我們會希望先由這個部分來做處理,那進行相關的輔導那輔導的過程,如果發現說真的沒辦法非得一定要這個透過施法程序來加以處罰,或者是說來矯正他的行為的時候才有這個少年發院再回到少年法院的系統裡面來處理,不過這個條文目前還沒有開始施行,這是未來的一個方向已經修正,那開始施行的時間就是一百一十二年的。七月一號其實也沒有很久啦,就是目前未來會發生的事情。是。因為我們要希望說行政機關能夠處理這樣的一個輔導的機制的話,也是必須要給他們一個時間,但是他們開始整合相關的或是說,針對這個制度上面的調整,他們必須要有一些因應的一些作法,那所以也是要進外開始就是說,因為我們可以想像說,你今天進到法院裡面來的上面,如果他週遭的同學朋友,其實會有一個標籤化效果,那所以我們希望說儘量減少這種所謂的標籤化的一個效益,所以我們希望說透過其他的比較柔性的,或者是說可以更提供需要上面所需要的這些專業資源,然後對這些家長來處理他們的一些狀況,這就是我們的所謂的行政輔導先行,然後做以施法為後盾的一個原則這樣子。其實這樣的一個法律很棒,所以他是在一百一十二年的時候才要施行,那我們以前都常常會說這個社會轉變,得太快法律更新的太慢,但在這個法律上面,我們看到在法律其實也是有這個預先的作為預先的思想期待說有可以更多這個整體性的一個轉變,不過剛剛我們談到這些其實也想要問的是。這些少年。我們講說他們這個需要被保護,但是他們是不是這個我們就把兒童完全去刑法化了。是。這個就是這一次修法的時候,有蠻大的這個就是有一般蠻大的討論,然後因為大家就是說,那兒童的部分我們就不處罰了嗎?事實上,我們原本兒童就不能處罰這個只是差異說。是不是進到少年法院裡面的程序而已,那過去我們當然會因為法律規定是七歲以上嘛,那所以我們還是會進到法院裡面來,那理論上還是不本來就不是刑法適用的對象,因為我們的刑法裡面的規定處罰他必須要十四歲,也就是說原本就不是以七歲為鑑定的範圍。對。所以過去可能應該說,這一次修法會認為說他過去好像可以進到法院裡面啊,那應該就是要處罰那為什麼現在就不用不是是過去是我們用透過這個所謂的處理,不是不是刑法,所以還是有蠻大的差別。因為我們法律規定就是十四歲才是刑法適用的對象,所以這一次的修法跟所謂要不要刑法,這個是沒有關聯性的。對。其實我們聽到這麼多的年齡一下七歲以下十四歲,還有十二歲十八歲等等的還感覺好像很複雜。是。那這個年齡的部分其實我們可以跟我們的就學狀況來做連結,大家就可以比較清楚的一個概念。所謂的十二歲其實我們如果按照我們的國民教育法裡面是滿六歲入小學一年級,所以十二歲,大概就是一般來講十二歲應該是要進國中的階段,那再來十八歲大概就是一直類推國中三年國中三年高中三年也就是大概進大學的階段,因為很多聽眾都有這種的經驗就是進大學之後還沒有滿十八歲的,其實是非常非常少的。對。那基本上就是十二歲十四十二歲跟十八歲就是以國小也就是說國小階段基本上會進到少年法院的很少,當然我們是以實際的年齡來算,但是如果我們用就學來做分分教育電臺就是基本上你會進到法院的大概是國高中十二歲到十八歲,這個也是一般青少年在成長的階段裡面比較有一些出現一些狀況的時候,因為他成長的過程,那也就是我們一般現在目前大概是會進到少年法院的案件,就是國中跟高中生那國小的基本上是不會去處理的,我不曉得聽眾們有沒有一個印象。前一陣子的新聞有一個兒童騎腳踏車撞到了一臺特斯拉車子。是。然後後來呢警察到場之後做一個動作,那個當時也好像現場有新聞媒體拍照,就是他幫他做了一個酒車的呼吸的動作。其實你們可以想就是大家聽眾可以想像一個國小小朋友其實腳踏車然後撞到人家的車子,那居然會被認為說是不是有需要透過酒車的方式來處理。這個是會。對。小孩子的身心其實有發生蠻大的衝擊。對,那所以我們在去上面是不是就儘量避免這種比較刑事,我們的司法刑事化的這種刑法的這種一個處理的模式。是。可能對,小孩子的衝擊比較不會那麼大。所以這也是這一次修法很重要的。對。那另外十四歲的部分大概就是在國二國二階段的那這樣子大家可以比較能夠理解說進到少年發現大概就是國中高中生為為大最大眾,其實聽起來是真的比較合理一點,不然這個小朋友其實他也一定不是需要的,但我們用酒測的時候我們就會覺得。哇什麼都是死版版的。好像要很嚴肅的依法,這個行政然後可是卻不去衡量這個每個個體的這個狀況或是那個年齡上面的狀況。沒有法律是一體。適用的不會有一個法律。是。不管你幾歲然後全部都應該是一模一樣的。但是會這樣子。是。應該是。就是。因為其實這個兒少我們剛剛一直在提到說,他因為是未成年,我們只是說未成年就是他的身心發展還沒有到成熟的階段。作為或者是國家的某一些行為,對他的衝擊跟成年人是有還蠻大的差異性。對,不過我們剛剛提到的這個少年司法,他是怎麼樣結合我們的這個行政資源。好,我剛剛有提到說,因為其實司法機關本身他的這些資源是比較不跟當然行政機關的專業來比是有落差的。包含了這個所謂的教育心理醫療等等,這些其實基本上還是要有行政機關這邊他是有比較要完整的這個資源系統。那所以而且我們要考量另外一個點少年這一些者所謂的未成年的未滿十八歲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這些所謂的未成年人,他雖然會已經也許他做了某些行為必須要施法來處理,但是司法處理完之後,我們大概是希望他是成長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那才會成長成長成長成長的正常成年人他還是回到他的社區跟家庭。所以我們會希望說能夠盡早的孩子,就是不要脫離這樣的一個環境這樣的社區跟家庭的環境,所以我們就希望說在相關的調查階段的時候,就投入比較多的行政資源進來,甚至我們有認為說這個在調查跟審理,還有這個保護的過程當中,我們會去問問看這個相關的機構或者學校或者是召開相關的協調諮詢的提供,應該說跟這些可以提供少年服務服務的這些機構或者是安置輔導衛生醫療就業職業訓練就業,有些衛生員,他可能國中畢業,他就沒有繼續就學,他有需要一些就業的服務,那甚至他有時候是因為家庭狀況,那這一些行政資源系統在我們司法的處理過程當中,我們就召開這樣的會議,然後在個案當中做處理,這是也就是說在個案當中可以結合行政資源的一個模式,那其實不是就是交給個案,包含了我們在各個地方法院目前也都建立所謂的一個聯繫辦法裡面有處理。就是裡面希望說各個地方法院跟各個地方政府平常就是有一個溝通的管道,那司法院跟行政院之間也可以有一個每年固定的會議,就是說我們希望說整體上面我們希望針對少年的部分可以提供怎麼樣的協助?所以就是建立一個所謂的三個的連結的模式。對,那這個都是很重要的。是。我們希望去結合相關的服務服務的資源平臺啦。對,那還有就是剛剛提到一個不復生理,但是跟一般我們的成年的形式有蠻大差別就是如果今天這樣就可以處理了。也是我們不需要透過我們司法給他所謂的訓練安置服務。就是說其他的權利的介入。對。我們可以轉介給其他的福利機構,那我們就法院就不處理了。就是不審理了。所以我們一個制度叫做不復生理的制度。對。那也是就是這樣子的一個結合行政資源的模式,還可以真的因應個別不同少年的需求來提供就是說他一個可以繳可以調整他的一個生活跟他的一個成長環境的一個措施,我們都說少年兒童之為這個國家的主人,我們就是未來其實他是我們這個社會這樣的中流底住。是。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動起來來這個保護他們,然後看一下他們的這個發生的一些狀況。所以今天在節目最後呢不知道法官可不可以跟我們一些關於這個少年少年事件,這個法律的一個調整您自己個人有什麼樣的一個觀點,我覺得就是從我們回到這個少年時間處理。法好,那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法律叫做兒童及少年的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這是一個是在司法程序裡面,這個針對少年的部分的部分,有一個特殊的一個程序處理,那針對所謂的兒少的福利跟權益的部分有一個部分是要更完整的來保障,那這樣子的其實這兩部法律他的這個相關的規定他其實都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他希望是兒童是可以在一個健全的自我成長的環境裡面,那另外他的性格還有他的一個身心狀況,我們都要去關注,然後增進他的福利很重要一點,就是我剛剛有提到,就是雖然這些兒童或少年,他都是獨立的。都是未來的,但是他就是一個獨立的主體,他的人生是他他有他自己未來的人生。我們要做的。是保障他有一個健全成長的權利,我們不是說把他塑造成我們想要的那個樣子,那讓他可以自我的成長,然後可能在一個比較安全一個安穩的環境裡面,那未來成長成他自己的樣子,他希望自己成長的那個樣子可以進行在他的一個未來人生的地圖上面奔跑,畫出自己的那個屬於自己的面貌。對。我們都很希望我們的這個孩子擁有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在,這裡可以適應的場域,享受成長的喜悅,那當然如果不小心碰到一些需要人生辨別這個是非對錯灰色地帶的。我們可以有更多的這種保護措施,或者是我們有這種輔導的方式,而不是一個強烈的就是不對?你這樣子一定是錯的。不是這種父親。是的。然後壓抑他們,因為這種壓抑其實也會造成未來會恐怕會有更更恐怖的這個大單會爆發出來。是。是。對。因為畢竟他是一個我們剛剛一直在強調他是一個主體,所以基本上我們是以尊重他的立場,那所以我們有講到他的表演圈,但是有一些脫離的這個社會長軌的一些行為的時候,我們要關注的是怎麼樣去調整他這樣的行為,而不是就像主持人剛剛講的去壓抑他或者是惡質他也沒有錯。他的行為不被允許我們要必須要讓他瞭解,也不能他繼續在這樣做下去,但是很重要一點。是。我們要希望怎麼樣去調整,他不要再有這樣的行為出現,那很重要就是被發生成長環境可能照顧他有這樣的狀況等等。我們是針對後面的這個更大的環境,那所以我們才會講到我們需要的行政資源、行政輔導的部分。對。所以這個就是目前我們目前整個少年所謂的少年程序裡面很關注或者是說跟有別過去的一個修法跟未來一個發展的方向,這樣。謝謝。我們今天真的非常感謝我們的這個林法官來到我們節目當中也感受到這個法院真的非常的用心,再次的感謝,謝謝。謝謝。為什麼\n",transcriptState:2,summary:"生活陰底在一杯咖啡出癮一個上午的曼巴時光一場小旅行寫一個人與土地的愛情故事,讓你生活越過越簡單的黃丹今天呢在節目當中,即使從人原始的情況能力人的眼神笑著我也是很棒,除了公約的規定的意志以外,也就是說未滿十八歲的這些人都是適用兒童權利公約的也都是兒童權利公約所要保障的對象。那也就是說我們目前在少年時間處理在處理,的確因為其實有時候過年就會聽到爸媽會說,所以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所以其實所以我們在這個法律上面也是有這個事情事情。不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他是什麼時候要訂立的當時立法的這個背景是什麼呢?是。其實少年事件針對少年的部分的處理,並不是一開始有所謂的法律,叫做這個外婆覺得,我們會希望說我們比較不會像現在這麼重視他們的意見,大家其實成長是這樣的快速,那我們要怎麼樣尊重少年的這種主體性呢?好,成年人跟少年人要分開,那其他的當然還有包含了這個夜間原則上不能訊息啊,譬如說申請折覆啊折覆是什麼呢?就是說他在我們的案件的生理過程當中,那是不是就讓我到外面去這樣子,那我要在就是要看到啊或者是上述等等之類的。對對對對對對,這個就是我們在這個所謂的上年的程序裡面很重視的一些。就是目前把它視為一個獨立的一個主體,那到底是哪四個階段呢?我們廣告之後回來大家不要走開,什麼時候考試呢??身障甄試,教育部提供。。下班到現在終於會講,所以我們當時的管理還是用管理跟訓練這種管理的模式。這種思維這個跟這個所謂的兒少需要被保護的一個精神,這是依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裡面的規定我們做了一百零五年是有做了一個國家報告,那這個議題其實就越來越的被重視到這樣子。所以這一次其實修法也有改變蠻多的這個東西,想請教一下就是這個法官所說的復健少年到底指的是什麼呢?過去我們在一百零八年就去年修法,套家你跟有犯罪習性的人家往,就是說,但是我們不是因為這樣就處理,他已經過程犯罪了。對不對?但是我們會去看他的家庭成長,或者是說可以更提供需要上面所需要的這些專業資源,不是不是刑法,那再來十八歲大概就是一直類推國中三年國中三年高中三年也就是大概進大學的階段,不過我們剛剛提到的這個少年司法,他雖然會已經也許他做了某些行為必須要施法來處理,還有這個保護的過程當中,那這個都是很重要的。是。我們希望去結合相關的服務服務的資源平臺啦。對,我們就是未來其實他是我們這個社會這樣的中流底住。是。真的需要大家一起動起來來這個保護他們,就是雖然這些兒童或少年,",summaryState:2,keywords:[""],subtitle:!1},transcriptOpen:!1,subtitleOpen:!1,notifiedCurators:!1,disablePodcast:!1,list:[]}},programListFile:{status:"normal"},languageProgramCatalog:{status:"normal"},languageProgram:{status:"normal"},languageProgramList:{status:"normal"},member:{track:{data:[],count:0,fetching:!1,deletedId:""},playerTrack:{data:[],count:0,fetching:!1,deletedId:""}},news:{status:"normal"},newsCatalog:{status:"normal"},newsSource:{status:"normal"},bulletinBoardCatalog:{status:"normal"},bulletinBoard:{status:"normal"},govInfoCatalog:{status:"normal"},retirementCatalog:{status:"normal"},qaCatalog:{status:"normal"},linkCatalog:{status:"normal"},link:{status:"normal"},site:{status:"normal"},radio:{status:"normal"},introduction:{status:"normal"},slogan:{status:"normal"},award:{status:"normal"},bigSummary:{status:"normal"},otherService:{status:"normal"},monthly:{status:"normal"},opinion:{status:"normal"},qa:{status:"normal"},learningSheet:{status:"normal"},retirement:{status:"normal"},govInfo:{status:"normal"},advertisement:{status:"normal"},liveSlider:{status:"normal"},visit:{status:"normal"},host:{status:"normal"},english:{status:"normal"},englishNews:{status:"normal"},englishSlider:{status:"normal"},iAmHere:{status:"normal"},iAmHerePicture:{status:"normal"},log:{status:"normal"},group:{status:"normal"},note:{status:"normal"},counter:{status:"normal"},project:{status:"normal"},schedule:{status:"normal"},audio:{status:"normal"},state:{status:"normal"},track:{status:"normal"},playerTrack:{status:"normal"},favorite:{status:"normal"},historyLocation:{previousLocation:null,currentLocation:null},pages:{home:{dataMap:{program:{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languageProgram:{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latestNews:{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recommendedNews:{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advertisement:{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visit:{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radio:{fetched:!1,fetching:!1,data:{rows:[],count:0},error:null}}},iAmHere:{data:[],count:0,page:1,fetching:!1,fetched:!1},iAmHereItem:{fetching:!1,fetched:!1,item:{},error:null},likedIAmHere:{ids:[]},myIAmHere:{data:[],count:0,page:1,fetching:!1,fetched:!1},search:{type:"",fetched:!1,result:{count:0,rows:[]},pagination:{page:1,size:10,order:"createdAt",desc:!0}}},ui:{alert:{opened:!1,level:"info",message:""},confirmModal:{opened:!1,message:""},header:{menuOpened:!1},searchModal:{opened:!1},sideCanvas:{favoriteOpened:!1,playlistOpened:!1,radioOpened:!1},sideNav:{opened:!1,focusAfterToggle:null},audioPlayerPlaybackRatePanel:{opened:!1},audioPlayerVolumePanel:{opened:!1}},userAuth:{logined:!1,status:"NORMAL",isInited:!1},global:{favorite:{data:[],count:0,fetching:!1,fetched:!1,deletedId:""},focus:{currentElement:null,prevElement:null},fontSize:{level:"middle"},live:{channels:[],fetching:!1,fetched:!1},bulletinCatalog:{data:[],fetching:!1,fetched:!1},programCategory:{data:[],fetching:!1,fetched:!1},languageCategory:{data:[],fetching:!1,fetched:!1},newsSource:{data:[],fetching:!1,fetched:!1},newsCategory:{data:[],fetching:!1,fetched:!1}}},routing:{locationBeforeTransitions: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