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坑洞修補-可短時間處理的坑洞:為加強市區道路巡查坑洞補修機制,擬請各里辦公處積極配合協助巡查回報作業,如遇偏遠道路(農路)或無戶號可標示之道路,煩請各里長引導工程人員至現場辦理坑洞補修,以有效掌握並立即改善路面坑洞之作為,減少市區路面坑洞之發生,並維護市民行車用路之安全。本所工程人員,除每日依據各區域技士或里長回報有立即改善之坑洞先行完成補修作業後,經市區道路若有水溝蓋遺失、標示牌損壞等設施立即通知廠商改善。
2、路面、排水溝、標誌提報:因本市幅員遼闊本課依各里分派區域技士,業務涵蓋內容包含工程勘查新建、維護,道路附屬設施,計畫申請補助,里長可逕洽專責區域技士聯繫,俾利加快業務執行。
依採購法之相關規定,本課業務可分為小型工程(15萬以下,可立即處置排水溝清淤180米、新建20米以下,上述以現況施工難度實際調整長度,另大於15萬以上金額之工程及標誌標線以開口契約執行,請里長提報需求後,由本課承辦技士彙整後,視財源狀況分批次執行。囿於本所財源限制,經費較大工程擬以提報上級機關補助,視申請結果研議改善,若里長取得代表或議員建設需求補助單,請逕洽區域技士申請,待核定經費後優先排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