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請假規則主要依《勞工請假規則》及相關法令,涵蓋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特休等,重點在於保障勞工權益,例如病假工資半薪、特定假別(婚喪公假)不能扣全勤,且部分規定(如病假未超過10日不得不利處分,事假可彈性小時請)將在2026年1月1日後上路,違者可罰款。
1.各類假別與規定
普通傷病假 (病假):未住院 1年內 30天 (工資折半)。住院 2年內 1年 (工資照給)。
新制 (2026起):1年內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不利處分或扣全勤。
事假:1年內最多14天,雇主不給薪。
新制 (2026起): 為照顧家庭可小時請假。
婚假:配偶、父母、養父母、繼父母 8天 (工資照給)。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 6天 (工資照給)。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 3天 (工資照給)。
注意:雇主不得因請婚假扣全勤。
喪假:同婚假規定,工資照給。注意: 雇主不得因請喪假扣全勤。
公假:依法令規定給予 (如國民法官)。工資照給,假期視需要而定。
注意:雇主不得因請公假扣全勤。
特別休假 (特休):依年資不同天數,工資照給。雇主排定特休後,非經協商不能任意改動。
2.申請與證明
事前申請:應事先口頭或書面說明理由及天數,急病可委託他人代辦。
證明文件:雇主可要求提出證明。
3.重要提醒:全勤獎金: 婚、喪、公傷病、公假不能扣;新制後,病假也不能因扣全勤而影響勞工請假意願。
優於法規:雇主規定優於本規則,可從其規定;但差於本規則則不合法。
4.新制上路與罰則:上路日期: 2026年1月1日。
罰則: 違反規定可罰新台幣 2萬至 10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