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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少條例)中拍攝未成年人猥褻照片行為觸法嗎?

2025/01/10
邀訪來賓:黃建銘  財團法人臺東縣法扶中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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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拍照也犯法嗎? 要求網友傳裸照或是重點私密照片給我也犯法嗎? 如果對方是未滿18歲的人,那答案是肯定的,因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少條例)有這樣的處罰規定。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規定如下: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三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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