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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伙來開講

死後的親子關係訴訟:一、死後認領,二、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2024/04/26
邀訪來賓:黃建銘  財團法人臺東縣法扶中心律師
單元介紹

死後的親子關係訴訟:一、死後認領,二、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關於認領: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所以「認領」其實就是指「生父承認非婚生子女為自己的親生子女」,讓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變成婚生子女

關於「收養」,規定在民法第1072條以下,是指「透過法律制度,將他人的子女視為自己的子女」,原則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養子女與婚生子女負擔權利和義務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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