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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伙來開講

告訴乃論之罪聲請調解,視同告訴。

2023/06/16
邀訪來賓:黃建銘 財團法人台東縣法扶中心律師
單元介紹

告訴乃論之罪聲請調解,視同告訴。刑法第31條: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由有告訴之人聲請調節者,經調節不成立時,鄉、鎮、市公所依其向調節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事件移請該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節時已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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