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再與各位聊聊,離我們有點距離的美國;這是一個民主國家的發源地,在自由與權利的追求之下,對待犯罪少年的法律,是有比較多的保護層面在裡面嗎?還是對待這些犯罪少年,會有比較多處罰的內涵在法律裡面?今天就我們一同來聊聊,關於美國的少年犯罪問題吧。
- 美國的少年犯罪問題,最早始於19世紀末期,
- 由於都市化與工業化的經濟快速發展,城市裡大增的兒童人口與貧窮問題,讓美國開始重視少年犯罪與矯正教育──
- 例如前述的日本戰後《少年法》,發展初期也曾相當借重美國的司法經驗。
- 在2005年以前,
- 美國都還會判處少年犯死刑,至今也是唯一仍准許判處18歲以下少年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Juvenile Life Without Parole)的法治國家。
- 美國是世界上唯一個簽署、但卻拒絕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