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強調多語言、多族群、多 文化之彼此尊重,並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新住民語文列 入語文學習領域:國小階段,學生從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或新住民語文中, 依其需求必選一種語別修習;國中階段新住民語文列為選修,依學生選課 需求開設於彈性課程。國中、小新住民子女及一般學生皆能依其意願,從 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或新住民語文擇一選修。
課綱所列新住民語文課程是以目前二代子女人數最多的越南、 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地區七國官方語文為主。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成就每一個孩子」的願景,秉持學生「選習即開課」原則,透過政策說帖、家長意願調查、課程宣導及經費補助等措施,持續鼓勵學生踴躍選習,不僅提供新住民子女傳承原生國之語文學習,亦拓展各族群學生修習新住民語文的多元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