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現行多元入學制度較難鑑別部分具有特殊才能、經歷或成就之學生,並利大學錄取該類真正具有潛力與才能學生。以漸進改變、重視大學自主為精神,由大學提供少量名額,於104-106學年度間以單獨招生方式進行小規模試辦,以招收不同教育資歷之學生。自105學年度起,並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及各大學招收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包含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地學生)納為招生對象。自107學年度納入正式管道,由大學需提出構想計畫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方可辦理,未來將視政策需求及辦理成效逐年擴增辦理學校及招生名額。
招生對象:具特殊選才或具不同教育資歷學生(如境外臺生、新住民及其子女、實驗教育學生、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等)。
招生方式:各校單獨招生;招生校系將可以工作成就、高中在學表現、競賽表現、證照訓練或其他特殊學習歷程等自訂招生條件,經由大學書面審查、面試、筆試、術科或實作測驗等方式全方面審查後彈性選才。
招生日程:原則上各校於每年11月前公告簡章,於12月辦理招生,並於次年1月間放榜。
考生得於112年9月27日起得逕至「大學多元入學升學網」網站查詢各校招生資訊或逕至各招生學校網頁查詢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