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統計處推估,高級中等學校新生人數110學年度約為21萬人,並逐年遞減至114學年度達到最低,新生人數約為18萬2,000人,之後逐年提升。再者,自110學年起,大學一年級學生人數將跌破20萬人,又以117學年因出生當年逢虎年,出生人口數大減影響最甚,致大學一年級學生人數降為約16萬人,相較於104學年減少近11萬人,減少幅度高達4成,顯見未來數年間,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將面臨嚴峻之情況。
學校因生源減少影響財務狀況,可能造成校地閒置、教職員工失業或轉職、教師授課時數減少、學生併班上課等急迫性的問題。全面停招學校逐漸增加,亟待退場條例通過賦予退場基金墊付法源,協助私校有秩序退場,保障教職員生權益。因此,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且私校退場事項涉及層面複雜,如以個別修法方式辦理,恐緩不濟急,故以制定專法方式協助辦學績效不佳的私校退場。本部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前後歷經5年時間與社會各界溝通與協商,於111年4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立法目的如下:
維持學校停辦前校務正常運作,安置學生及協助教職員工轉職。
設置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解決學校無法立即籌措資金之困境。
規範學校賸餘財產歸屬,強化校產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