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將這次《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修正草案解讀為「降低門檻」、「專業縮水」等說法,教育部嚴正說明,這次修正依據最新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進行課程架構統整與合理配置,並非降低核心專業能力要求。師資培育制度攸關教育品質與學生受教權益,相關政策討論更應建立在完整制度內容與事實基礎上,共同維護教學專業與教育現場穩定。
教育部指出,這次修正配合現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學分數修訂,由教育部委託師範大學完成政策研究後,多次召集師資培育大學代表、專家學者,並在師培工作圈會議中獲得共識,在108課綱素養導向精神及師培專業能力前提下,重新檢視課程是否存在重複與是否有可整合之處,小教學分數由原36學分微降6學分,使課程設計更為精煉,並非削弱專業,且此學分數為最低門檻。
依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教育部所訂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數為最低學分數。各師資培育大學得依其專業發展與課程特色規劃課程設計,並經校內課程委員會或相關審議會議討論通過後報教育部審查。這次修正檢視整體課程架構後進行整併與精煉,各校規劃課程時仍須符合課程基準所定核心專業能力與課程內涵要求,並非任意刪減專業內容。
教育部強調,本次修正並非為降低師資生門檻或因應缺師的狀況,而是在AI科技、SEL及跨域教學需求下,重新思考課程結構如何更精煉、更扎實,教育部進一步說明,專業品質不在於單純學分堆積,而在於課程設計是否能有效整合理論與實作。有關學分採認機制,草案修正允許教育專業課程於符合規範前提下,得採認為主修、輔修畢業學分的一部分。此為學位畢業學分計入方式的調整,並非將教育專業課程降格為一般通識課程。相關採認須經校內審議程序並明定於學則規範,並報教育部備查,亦設有制度把關機制。
教育部表示,師資培育不應僅限於特定時間點的單一選擇,而應提供更多元與彈性的接觸機會。隨學生生涯規劃日益多元,投入教職志向的時間點可能不同於過往。透過課程架構優化與學分制度調整,使教育專業課程得以更彈性地納入學習歷程,有助於鼓勵學生在不同階段接觸師培課程並探索教職發展可能。同時,教育心理學、班級經營等課程亦對一般學生具高度實用價值,擴大師培課程影響力,亦有助於培養更多理解教育現場的公民。
教育部重申,師資培育專業不可動搖,任何制度調整均以專業不減、品質優先為原則,師培課程基準以專業素養核心指標為引領,並透過教育實習與教師資格檢定等制度把關。未來各校提出課程規劃後,教育部將依法審視,確保專業品質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