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藝術界最大的集體詐騙案,終於邁入終章,文化部今天(16日)舉辦「《終章》-全華網事件結案與權利返還說明會」,除了說明事件告終外,受害藝術家也獲得權利返還。而全案最關鍵的藝術家劉國松,以其自身的債權,交換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返還所有藝術家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化解藝術家長年隱憂,文化部部長李遠親自頒贈一等文化獎章給劉國松,肯定其在全華網事件中對藝術界的貢獻。
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已故負責人林株楠自100年起,先後以「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出版計畫名義申請文化部補助,之後利用文化部補助案名義,誘騙700多位藝術家簽署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藝術家不僅失去作品的所有權與著作權,且販售作品所得,林株楠還要抽4成費用,或必須交由他代理,全華網以詐欺方式取得藝術家的不當授權及權利讓與。
全案是由藝術家劉國松老師發現,之後雪球越滾越大,受害藝術家也越來越多,期間開始有義務律師團進行協助,文化部在106年接獲消息後立即組成專案處理小組、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全案纏訟多年,臺北地方法院在113年12月一審宣判詐欺罪成立,林株楠在判決前死亡,法院依法以不受理結案,全案僅業務員1人遭判刑,但是法院認定檢調單位扣押的各類型同意書都屬於林株楠所有物,而無法宣告沒收,不少藝術家仍無法拿回同意書,最後,藝術家劉國松以全華網的5百多萬賠償金,交換回藝術家簽署的同意書,讓受害的藝術家終於解套。
文化部部長李遠對於本案告終,相當高興,他表示,詐騙案耗時多年,文化部從鄭麗君前部長開始就以各種方式提供救濟,成立單一窗口及義務律師團陪同打官司,還好劉國松老師打贏官司,讓事件露出曙光,更感謝劉國松以全華網的賠償金,交換林株楠的繼承人拿出其他藝術家簽署的同意書。
李遠部長也表示,作為文化部長,他將針對視覺藝術及美術藝術家,提出4個努力方向,首先是挑選新生代藝術家赴國外參展、與畫廊媒合及提供行銷費用協助發展;協助中壯世代畫家出國參展與展會;藝術銀行預算從2千萬元提高為4千萬元,購買臺灣藝術家創作及去年已經修正公共藝術法,讓公共藝術制度更健全,讓全民共享公共藝術。
文化部表示,劉國松在此爭議事件關鍵時刻,以自身權益促成相關權利及文件返還,展現大前輩對臺灣藝術圈的關懷,因此,李遠部長特別頒贈一等文化獎章,表彰劉國松的重大貢獻與精神典範,這也是文化獎章設立以來,第2位獲頒一等獎章者。
劉國松也在16日的活動上,將此批同意書移交文化部,由文化部於現場發還給出席藝術家;其餘未出席說明會但有意願領回同意書者,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31日,也可聯繫文化部委託的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辦理領回作業,諮詢專線02-2358-7576;逾期未領回者,文化部將統一銷毀,確保該批文件不再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