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與臺東天后宮今(30)日舉辦縣有土地贈與儀式,由縣長饒慶鈴代表縣府,將縣有土地臺東段101-323、101-324地號等2筆土地權狀正式贈與臺東天后宮。饒縣長表示,因歷史因素,部分廟地曾被列為國有地或於戒嚴時期由軍方借用,縣府持續協助釐清土地沿革,依法辦理返還作業,這次贈與是縣府第三度協助天后宮取得原使用土地。
臺東縣政府說明,這2筆土地自民國22年天后宮遷移到現址以來,即為天后宮實際使用;民國55年間,因當時國防部軍備局在臺東設置「聯勤臺東縣軍眷服務中心」需要,相關土地被軍方借用,導致廟方使用中斷。歷經多年努力,在縣府、議會及天后宮持續溝通協調下,終於完成相關程序,順利將土地返還,並贈與天后宮。
臺東縣政府民政處指出,天后宮長年深耕地方,除傳承宗教祭儀外,也積極投入公益與文化教育,包含濟助弱勢、獎助學子及辦理傳統節慶活動,為地方社區凝聚情感與文化延續的重要力量。這次完成土地贈與,象徵廟宇歷史脈絡的逐步重建,也有助於信仰場域的完善發展,期盼天后宮持續發揮信仰與文化功能,與地方共同推動社會安定與文化永續。
臺東縣長饒慶鈴指出,縣府跨局處檢討歷史背景,並研議相關法令,依據「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於110年9月完成天后宮臺東段101地號廟埕廣場及坐落土地贈與;今年5月再接續推動辦理臺東段101-210、101-344地號土地歸還事宜,並在這次完成101-323、101-324地號土地的贈與,臺東天后宮也依規定繳納使用補償金,依法取得土地產權。
饒縣長說明,每筆土地狀況不盡相同,須逐案釐清歷史沿革,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方能依法辦理。這次贈與的土地,係戒嚴時期由軍方借用,經縣府跨局處研議法規,在議會支持及黃建賓立法委員協助下,報請行政院核准同意後,始完成相關程序。這不僅是土地返還,更是對歷史記憶的整理與宗教文化脈絡的延續,縣府將持續與民間攜手合作,讓宗教文化在臺東穩健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