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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主管機關應落實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

2025-12-23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20251223全教總記者會-不適任校長侵害師生權益層出不窮 全教總:要求主管機關落實不適任

20251223全教總記者會-不適任校長侵害師生權益層出不窮 全教總:要求主管機關落實不適任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今天(23日)聯合召開記者會,針對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缺失,以及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案、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校長等案例,強烈要求教育部及各縣市教育局處,應嚴肅面對不適任校長問題,完善並落實退場機制,杜絕權力濫用,維護教育現場公義。

 

全教總表示,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案源於2021年該校代理音樂教師莊老師因長期超時工作、不堪壓力而過勞猝死,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認為「職業性過勞死亡」,揭露校內嚴重超鐘點、行政霸凌等管理失當問題。同校代理教師勇於出庭作證,陳述校內真實工作環境,卻遭校長秋後算帳,嚴重構成職場霸凌。今年10月底,屏東縣政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正式認定蘇傳桔校長職場霸凌成立。日前監察院亦完成調查,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涉有重大管理失當及違失,顯已不適任該校校長職務,監察院並已通過葉大華、施錦芳委員所提糾舉案。

 

對於北科附工校長處理學生服儀爭議,於公開場合將穿著便服學生叫上臺,顯已涉及霸凌與不當管教,甚或發生歧視學生自治組織運作,或是對教育法令認知不足,違反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或是未依校務章則主持會議等處理校務行為失當,明顯損害教職員或學生權利。桃學產指出,相關爭議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橫跨校務治理、師生權益與財務運作等多面向的長期失序,包含於升旗典禮中不當服儀管教與處罰措施、對學生施以羞辱性言語、教評會與校務會議程序違失,以及家長會運作與學生繳費流向不明等重大問題,至今仍未獲得充分釐清與妥善處置。

 

全教總、屏教產、桃學產強調,吹哨者保護機制刻不容緩,嚴正要求屏東縣政府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及《公務員懲戒法》,將蘇傳桔校長停職並調離現職,並立即完成不適任校長調查程序,徹底調查其管理失當與報復行為,並呼籲教育部應落實調查北科附工校長是否涉及管理失當,構成校長不適任情形,除了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之消極條件外,尚應就《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七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有不適任的事實者,公立學校校長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法解除職務、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處理」之規定覈實審議。另應依規定準用國中小校長處理機制,其情節雖未達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予以解除職務之情形,但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第2條第2項、第3條第2項規定解釋令》各款情形,就相關之各具體事實綜合評價判斷,而有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處理之必要者,應落實退場機制,而非僅以懲處結案交代收場,避免類似爭議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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