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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教師籲精進性平調查人員與汰除不適任 教育部廣納意見

2025-12-22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教育部常次朱俊彰(中)立院公聽會聆聽蒐集意見

教育部常次朱俊彰(中)立院公聽會聆聽蒐集意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22日)邀請專家學者在立法院,舉辦「從不當考題到調查爭議—檢視性別平等教育法在教學與事件處理之實務困境」公聽會。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親自出席報告教育部現行做法,並廣納各界意見。

 

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93年6月23日公布施行,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針對課程與教學部分,分別規範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章學習環境及資源與第3章課程、教材及教學;另外為了預防與處理校園性別事件,另訂有「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並於準則第5章具體規範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教育部為了協助教學現場實施性別平等教育,預防及降低校園性別事件的風險,未來將持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等規範,規劃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應的學習主題及重點,融入各科及各領域的課程內容,引導各級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評量命題審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

 

朱次長表示, 若發現學校或教師有違反性平法第2章及第3章情事,得向教育部或教師所屬學校陳情或舉發,教育部或教師所屬學校應依職權調查處理,並督導所屬確依性平法相關規定辦理。

 

在公聽會中,臺中市育英國中主任胡薇倫針對調查人員的專業能力還有汰除機制的部分進行建議,表示主管機關應定期的檢視人才庫,對於不適任調查人員進行公告、避免學校誤用不適任調查人員,以及推動調查人員回流研習、讓調查人員跟上最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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