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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兒少數位保護 民團籲教育部兌現校園載具管理承諾

2025-12-18 發佈 廖南瑛 臺北
國教行動聯盟與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邀請多位立委、團體召開校園行動載具的記者會

國教行動聯盟與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邀請多位立委、團體召開校園行動載具的記者會

近期澳洲宣布將強化對未滿16 歲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的管理責任,再度引發各國對「兒少數位保護」的政策討論。國教行動聯盟與 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今天(1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國際趨勢已清楚顯示,兒少數位風險不可能只靠家庭自行承擔,教育部應兌現既有承諾,於114學年第二學期提出符合相關法規、可執行、可檢核的「校園行動載具管理辦法」,讓臺灣的兒少數位保護真正向前邁進。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洪振翔表示,根據協會在今年度的調查當中,有 86% 的高中生表示,目前在課堂中是被允許使用行動載具的,無論是手機或者是平板或者是筆電,行動載具有助於他們即時查詢資料、整理筆記,或者是拍攝板書等等,記錄學習歷程,手機已經是學習工具了,不是只存在下課時間。所以如果今天政策訊息被理解為集中保管、全面收繳,學生自然會擔心對他們的學習可能會造成影響,是否因為在沒有替代方案的情況下被中斷。

 

新北教育人員產業工會蔡淑遠老師表示,校園行動載具一定要有明確的法源,因為有這樣明確的法源之後,學校裡面才有辦法把它的辦法制定出來,不管是學校統一管理、班級管理,或孩子自主管理,這些才會有一些法源的依據。另外,數位保護不能只停留或在校園當中,老師非常願意成為夥伴,但不能是唯一的承擔者,也就是數位載具的管理不能只有到學校這個範疇裡面,希望整個社會大家一起為這個進步的一個方向共同來承擔。

 

洪振翔常務理事提到,上一次在修訂這個辦法的時候,沒有看到教育部有召開任何諮詢兒少、青少年的相關會議。那這樣的政策形成方向本身就與《兒童權利公約》(CRC) 所保障的「兒少表意權」存在明顯的落差,因此呼籲,未來教育部在制定行動載具相關的規定時,希望可以納入比如說國教署青少年諮詢委員的聲音、兒少代表或者是學生團體的意見,讓不同學校、不同教育階段、不同背景的學生的聲音能被納入政策的考量,而不是等到制度定案之後才讓學生直接接受成果。同時強調,不是反對管理,而是期待一個更成熟的治理方式。行動載具的政策目標不該只是管住手機,而是讓孩子學會怎麼使用科技、理解風險、建立他們的自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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