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27日)就《營養午餐法》(或稱《學校供餐法》)進行逐條審查。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表示,雖然現在草案尚未通過,但在現行法規下,對學童營養午餐的維護依舊不遺餘力,在地食材的使用幾乎已達99%,大幅減少碳足跡。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表示,雖然現在學校營養午餐專法的草案還沒有通過,但是在《學校衛生法》第16條、第22條、第23條之三,對學童的營養午餐的維護不遺餘力。
鄭部長指出,草案於108年4月3號公告,前後召開了四次的公聽會跟座談會、去年(113年)召開了六次的諮詢會,也邀請了這個部會、地方政府、學者專家、學校人員及民間團體,還有學生代表進行討論,在去年11月20號將草案送到行政院。
鄭部長表示,教育部108年開始推動《學校午餐條例(草案)》立法,當時在地食材使用不到八成,但是歷經這些年的努力,現在已經達到98.98%,可說將近99%都是用在地食材,國產豬肉使用也已經達到100%。除了在地食材使用減少碳足跡,其他像是三章一Q、對偏鄉學童的照顧補助、偏鄉廚房的設施,都是由行政院專款進行補助,費用達774億。
鄭部長表示,雖然營養午餐專法尚未通過,但是臺灣已經有10個縣市讓中小學生免費食用營養午餐。而高中生自主性高,目前有提供營養午餐的高中是指有含國中部在內的完全中學,加上各地方政府的財力不同,這也是立委們討論尚未達成共識的部分,但各界都是朝「讓學生吃得健康安全」的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