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舍監性平申訴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撤銷原處分,明確要求校方重啟調查程序,臺大拒絕執行判決,選擇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教育部部長鄭英耀今天(24號)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臺大性平會議程序確實有需要補正,學生希望學校不要提上訴,應有其道理。
臺大學生會24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偕同臺大舍監案被性騷擾當事學生及多位民意代表,共同譴責臺大藐視司法、怠於履行法定義務,並以行政手段阻撓被害人尋求救濟,導致此案延宕超過千日。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受訪時表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臺大性平案作出的判決,臺大性平會議程序上確實有需要補正,以臺大性平會委員組成來說,委員應該親自參加,不能有代理,這起性平案最後的決議,過程中有委員沒有親自出席,由代理人參與會議,臺大應要就法論法認真審酌最高行政法院所提的決議,在程序上如果有疏漏,臺大應予以補正;而學生希望學校不要上訴,也應該有她的道理。
臺大表示,校方已提出上訴,主因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未對性騷擾不成立的調查報告表示意見,而是用性平會委員不可由他人代理的理由撤銷處分。法院認定,臺大性平會2023年4月17日開會時,教務長、總務長及學務長3名當然委員由代理人出席,致使與會人數未達規定,會議組織因此不合法。但臺大認為此見解與教育部2024年2月公告施行的「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其中明定代表機關出任的委員得指派代表出席並參與表決)有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