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17日)召開「如何淘汰不適任教練」公聽會,針對如何建立完善運動教練查核制度等問題進行討論,與會人員建議,除建立不適任教練查核平臺外,也要強化教練在維護性平、禁止霸凌與體罰等相關意識與知能。
運動教練體罰、霸凌學生,或涉及性平案件等情況時有所聞,但是目前對不適任教練的資訊公開很少,在公聽會中,多位與會人士提出建立不適任教練的公開查詢系統,國立體育大學教授李再立指出,目前關於運動教練的相關資訊,有運動部網站上的合格教練證照查詢系統、涉及違法事件不適任教練資訊專區及運動i臺灣網站上有運動人員相關資料,不過,這些系統內容廣度不夠、資訊量有限,且不是單一窗口就可查詢,有改善空間。
立委陳培瑜也指出,有許多可能涉及體罰、霸凌、甚至性平案件的教練,卻受益於法規的保障,完美的不被發現,甚至這個運動項目被撤銷教練證,還可改個名字、換個項目取得證照繼續教,她曾要求運動部要建立不適任教練查核資料庫,以「政府資訊公開法」基於「社會公益」原則,公告這些被撤銷教練證的名單,不能再以個資法的保護傘保護這些不適任教練。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也表示,有些不適任教練已遭到檢察官起訴,甚至法院判決確定並公布姓名,但政府的查核系統卻沒有,讓家長與兒少暴露於風險中,呼籲政府應該建立不適任運動教練查核系統。
臺灣足球發展協會理事長石明瑾除提出相同問題外,建議運動教練上課時,應主動出示教練證,另外,現行法令規定,國人涉及嚴重交通違規會被公布姓名,因此只要符合公共利益的條件,就能公布姓名,建議運動教練可以相同邏輯,只要違法遭到起訴,就應該吊扣教練證,若判刑確定,應吊銷證照與管制,並規定不能報考其他運動項目證照。
更重要的,應該建立橫跨運動部、教育部、衛福部、內政部等跨部會之間的內部訊息交流,同時也串聯部會可公開的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讓教練的違法行為可以被查詢,保障兒少甚至是全民的權益。
另外,與會人員也提出,應該增加教練在性平與教學技能相關的課程,培養教練具有相關知識。
運動部次長黃啟煌說明,運動部針對運動教練方面,在學校編制內有查核制度,至於特定團體教練證的管理與審查,運動部透過《教練管理辦法》,明定消極資格,至於公告不適任教練名單部分,目前正朝向法治化處理;而公聽會與會人員的意見,運動部會在一周內提出對應作法,今年底前擬訂具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