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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教育部補助淘汰舊交通車 助身心障礙生上學安全

2025-11-12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國教署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

國教署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

為了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權益,提供更安全、便利的交通服務,教育部國教署114年度編列總經費新臺幣4,687萬2,800元,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汰舊換新計畫,共計汰換19輛專用交通車,讓學生能在更友善、安全的環境中順利就學。

 

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不斷重申教育部的責任是營造友善安全的教育環境。

 

國教署指出,身心障礙學生因行動不便或健康狀況特殊,常需依賴學校提供交通接送服務。為了強化各地學校交通安全及服務品質,國教署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每年補助地方政府汰換老舊交通車,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標準並具備無障礙設備,降低交通風險、提升乘車舒適度。

 

國教署表示,114年度補助對象涵蓋全臺共12個縣市,包括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等4個直轄市,以及基隆市、宜蘭縣、南投縣、彰化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等8個縣市,總計汰換19輛交通車。這些新車多配備無障礙升降設備、安全固定系統及冷氣空調等設施,能有效提升乘車安全與舒適度,減輕家長及學校接送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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