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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查獲養豬場餵飼廚餘 即刻封鎖廚餘槽並依法嚴懲

2025-10-31 發佈 王芓諭 臺北
即刻封鎖廚餘槽

即刻封鎖廚餘槽

新北市府農業局主動前往泰山區一處養豬場稽查,發現場內放置含廚餘的桶槽,且廚餘蒸煮槽中仍有廚餘,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可分別裁處5至100萬及3至300萬元罰鍰,現場即刻由稽查人員押車將廚餘送至焚化爐銷毀,並封鎖廚餘槽禁止再啟用。

 

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公告自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農業局也已同步通知轄內66場具廚餘再利用檢核的廚餘養豬場遵守規定,改以飼料或植物性廢渣餵養,並展開養豬場全面稽查。農業局主動聯合稽查小組至泰山區一處養豬場稽查,發現場內及業者車輛上存放含廚餘的桶槽,且廚餘蒸煮槽及飼料槽皆留有廚餘,明顯違反規定。立即要求業者將廚餘載運至樹林焚化爐銷毀,並以封鎖線封鎖廚餘槽,禁止再啟用。後續將依法裁處並持續至現場複查。

 

農業局呼籲畜牧業者,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傳入,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後續將持續辦理稽查,倘有違規者將依法連續裁處,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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