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政策

高教工會指大學教師評鑑已失控 教育部近期邀學校與工會商討

2025-10-01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高教工會指大學教師評鑑已失控 教育部近期邀學校與工會商討

高教工會指大學教師評鑑已失控 教育部近期邀學校與工會商討

2005年大專校院教師評鑑明確列入《大學法》,迄今走過20個年頭。高教工會舉行記者會指出評鑑上路20年,卻已發展成失控的怪獸,甚至有私校評鑑項目洋洋灑灑高達130項。對此,教育部將於近期邀集學校及工會團體商討,讓促進學校校務發展與保障教師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評鑑上路近20年已發展成失控的怪獸,各校評鑑項目也有諸多不合理,包括募款5000元可累計1點、不支領超鐘點費可換點數,形同逼迫教師「回捐」,已脫離追求學術卓越的初衷。

 

對此,教育部以書面回應表示,依《大學法》第21條規定,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的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的重要參考。評鑑方法、程序及具體措施等規定,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因此,各大學教師評鑑項目,仍需以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作為範疇,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始能實施;教師評鑑結果若涉及教師停聘、解聘及不續聘者的不利處分者,學校亦仍需依《教師法》規定辦理。

 

關於各大學如何訂定合宜的教師評鑑制度,教育部將於近期邀集學校及工會團體商討,讓促進學校校務發展與保障教師權益之間取得平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