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經濟弱勢家庭學生,新竹市政府今(114)年度10月1日到25日持續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只要設籍新竹市,年齡25歲以下的低收入戶學生均可申請助學金,國小5,000元、國中7,000元、高中職14,000元、大專院校20,000元。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呼籲把握期限,於截止日前備妥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竹市教育處表示,民眾在申請低收入戶助學金時,請備齊下列四項資料(一)新竹市區公所核發的最新低收入戶證明書;(二)國中小學生需提供蓋有竹市公立學校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高中以上學生則需附上學生證或註冊證明書;(三)有效的受款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並將其黏貼於申請表背面;(四)其他相關切結書。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勾選戶籍資料查詢同意書,委託區公所業務窗口代為查詢戶籍資料,加速審核流程。
相關申請表及附件請至「新竹市教育網」「表格下載」專區「特前科」項下,「獎助學金第6項」-「新竹市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申請表及相關附件」下載。申請人須先填妥表格並簽章,再至所在地區公所送件。
教育處補充,欲申請助學金者須於期限內向區公所申請,逾期或逕送市府者均不予受理。另外,已領有公費就學補助者以及延長修業年限、重修或補修的學生,不在受補助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