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減輕農漁民家庭教育負擔,協助弱勢子女穩定就學,持續推動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制度,每學期均提供就學金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間自9月16日至10月15日止,請符合條件的農漁民在期限內,於上班時間向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
農業部說明,依據「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申請人須符合的申請條件包括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的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的漁民;子女或孫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前一學期操行成績乙等或70分以上;學生父母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的所得額合計未超過新臺幣120萬元;同時申請人原則不得同時申領其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全面免學費等),但獲得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的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者(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每學期17,500元),可同時申領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
農業部表示,113年計補助約6萬人領取就學金,同時在114年7月29日修法放寬所得限制,將原先的114萬元調整至120萬元,預計將增加受惠人數。農業部指出,凡符合申請條件的農漁民,可在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將依學生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不同修業階段,提供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4,000至13,000元,讓農漁民子女安心就學,落實教育平權理念。
農業部說明,有關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金的申請規定,可參閱「農業部獎勵農漁民子女就學實施要點」,該要點及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表已登載於農業部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5349)。關於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基層農(漁)會,或撥打農業部農業諮詢專線(02)449-9595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