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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強化急救應變 國教署辦理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

2025-08-20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傳染病防治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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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學校護理人員面對校園緊急事故時的應變處置能力,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護理人員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EMT-1)」。吸引來自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護理人員及教職員工共40餘人參訓,學員完成為期8天共58小時的密集訓練課程後,順利取得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資格,全面強化學員緊急救護知能,希望能在校園發生突發狀況時,迅速、正確地判斷傷病情形,並執行有效急救處置,保障師生生命安全。

 

國教署指出,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各級主管機關、衛生及消防主管機關委託的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至少40小時的救護技術訓練。為了協助護理人員符合專業要求,自113年起,國教署與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合作,邀請具救護與教學經驗的講師授課,提供系統化、實務導向的專業訓練。114年度除了學校護理人員參訓外,也同步開放教職員工參加,確保具備即時處理的能力,共同提升校園緊急傷病支援能量。

 

本次課程規劃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設計,符合初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基準的56小時核心課程模組,包括基本生命徵象判讀、心肺復甦術(CPR)、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操作、異物哽塞處理、創傷止血與包紮技巧、骨折固定、運送傷患技巧及緊急病症的辨識與初步處理等,並輔以情境模擬演練,提升學員在高壓環境下的應變反應及實務操作能力;另外,特別增加「急救教學與教案設計」課程,協助學員將課程所學知識及技能延伸應用於校內推動急救教育。課程結束後,學員需通過學、術科測驗,以確保每位學員皆具備獨立執行急救處置的能力,未來能在黃金時間發揮即時救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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