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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提供災民貨櫃屋安置 低收入戶租金由市府負擔

2025-08-01 發佈 林祺宏 高雄
南市提供災民貨櫃屋安置 低收入戶租金由市府負擔。

南市提供災民貨櫃屋安置 低收入戶租金由市府負擔。

比照楠西震災,臺南市政府將提供風災災民貨櫃屋安置措施,租期從9月1日到12月31日,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租金將由市府全數負擔。

 

丹娜絲颱風重創臺南,針對是否採用貨櫃屋進行安置,臺南市政府秘書長尤天厚表示,將比照先前楠西震災處理經驗,提供貨櫃屋作為臨時安置選項,協助災民安穩過渡。

 

尤秘書長表示,凡未領取租金補貼且居所嚴重受損者,均可申請貨櫃屋安置,租期為9月1日至12月31日。每櫃可供3人以內居住,最多申請2櫃。費用部分,由市府統一承租並補助大部分費用,申請人僅需負擔每櫃新台幣8,000元(每月2,000元,共4個月),其餘由市府支付。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費用則由市府全數負擔。

 

 

至於救助金發放,市政府表示,至今已撥款2,625件,總金額近5,960萬元,後續將加速審核作業,呼籲尚未申請的民眾儘速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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