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今天(25日)舉辦「特定體育團體運動員委員會委員採選舉方式產生座談會」,邀集44個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代表齊聚一堂,針對運動員委員會未來改革方向進行意見交流。未來各協會運動員委員會委員將採用現役運動員選舉產生的方式,並兼顧兩性平權原則,以強化其代表性,持續落實「以運動員為核心」的組織文化。
體育署表示,運動部預計於今年9月9日「國民體育日」掛牌成立,將以「組織新造、思想翻轉、全新推進」為核心理念,邁向體育政策改革的新里程碑。面對外界高度關注的體育團體治理問題,運動部將自行政機關端著手,強化組織輔導與監理機制,並建立財務查核與問責制度,結合以運動員權益優先為導向的社會共識,全力推動「體改2.0」三支箭,落實特定體育團體良善治理。
體育署說明,第一支箭「輔導與監理制度明確分工」,為有效落實體育團體輔導與監理機制,未來將由競技運動司專責特定體育團體之業務輔導,而選務及財務監理考核則由綜合規劃司負責,取代現行競技運動組同時肩負輔導與監督的雙重角色;第二支箭為「運動員權益優先 利害關係人參與」,鑒於運動員為競技運動發展核心的思維,體育署自113年底至今陸續召開專家學者會議,研議提升特定體育團體運動員委員會代表性的配套措施,未來將以運動員委員會委員由運動員公開選舉制度為方向,推動運動員實質參與協會運作。
第三支箭為「財務全面查核 公開透明問責」,106年國體法改革推動財務公開及會計師查核制度以來,特定體育團體的財務逐步透明化,但仍有部分協會發生財務爭議或資訊不足情形。未來運動部將以目前成果為基礎,自115年起進一步委託外部專業會計師以2年為1輪,全面性查核特定體育團體財務,查核內容不限於運動部補助款項,以全面掌握特定體育團體財務情形及內控機制為目標,針對財務不健全的特團,確實查核缺失原因,並檢討決策團隊責任,依法問責,強化特定體育團體內控及權責機制。
體育署強調,透過成立運動部全新組織架構與思維,輔導特定體育團體建立健全、透明、專業利害關係者參與,且具公信力的治理體系,並以運動員為核心,強化運動競技發展,推動運動政策落實,重建社會對特定體育團體的信任,完善國內競技運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