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公告的115年的行事曆草案中,原定學生放完寒假,上3天課後才接農曆年假,接獲家長反映不利假期安排。教育部今天(24號)邀集相關單位開會,決議為原定115年1月21日放寒假,最終方案調整為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先補課,之後放寒假接續春節假期。
教育部深入說明,依「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規定,暑假以60日為限(起7月1日,訖8月29日)、寒假以21日為限(起1月21日,訖2月10日)。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6月13日公布的11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有關114學年度各學期開學日,及寒暑假起訖日期,教育部已配合辦公日曆表,及依辦法第8條規定,今天(24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及相關團體會商研議。
經與會人員達成共識,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5年2月11日(星期三),另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調整115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為放假日,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114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開始上課日為115年2月2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