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行動載具管理草案,目前正聽取各界意見,學生團體今天(28日)召開記者會,除了肯定教育部本次所提草案方向,也提出四大訴求,希望教育部能分級管理、納入學生意見及建立行動載具使用指引。
上學時學校該如何管理手機,成為最近熱烈討論的議題,教育部為了讓各校有依循,近期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表示,草案仍在預告階段,肯定草案規定學校召開管理規範會議時,學生代表人數不可少於3分之1,但草案對於參與的形式、決策的權重與具體落實方式都缺乏清楚規範,保障可能流於形式,因此仍要向教育部提出四點訴求,包括:落實分級管理原則;保障學校自主管理空間;制度化學生參與比例與決策權重;建立行動載具使用指引。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洪振翔指出,草案應該根據不同的行動載具、不同情境,設計不同的管理規範,避免學校任意擴大解釋條文空間,且學校實施集中管理,與108課綱需要記錄學習檔案衝突,因此建議學校在彈性課程時間,可以正確導入如何使用手機載具及推動數位公民教育。
洪振翔也表示,有技高同學反應,課程上需要使用手機,因此上課時間收取手機,會引發學習不便,恐怕造成雙方衝突,建議應該強化由學生與校方共商管理模式,保障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權益,同時也培養學生數位公民素養。
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理事長萬儀梵表示,教育部6月1日將在臺北舉辦公聽會,做為南部的學生代表,非常羨慕北部學生不用擔心交通、時間的問題,制度設計讓南部學生不便參加,呼籲教育部應該在中南部舉辦實體公聽會,聽取中南部的學生聲音。
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理事劉珈沛呼籲教育部明訂保管規範,避免集中管理引發責任不清、師生衝突。
師大附中學生會學權組長周品妍則指出,此次修法過程中並無國教階段學生參與,違背兒少表意權精神。她認為新版規則不應強制粗暴納管,應由三分之一以上學生參與討論形成。
建國中學學生曾敬堯也補充,統一保管制度可能對行政人員造成負擔,甚至引發學生間的糾紛,建議教育部明確禁止由學生擔任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