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基金會公布114年最新「臺灣民眾對外貌的意向與經驗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每5人中約有1人曾經歷至少一項因外貌而產生的不友善對待,其中以「被取不喜歡的外號」最常見,比例達19.3%,其次依序為「遭取笑」(17.3%)、「受到言語批評」(15.5%)、「被他人多看一眼」(14.9%)、「被他人刻意保持距離」(5.3%),最後是「在網路上遭遇不友善」(1.8%)。顯示因外貌引發的社會互動壓力依然普遍,推動臉部平權的工作仍需持續。
陽光基金會表示,延續去年「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今年的研究也針對求職、工作經驗對民眾進行調查。25.3%的受訪民眾最近五年有求職經驗;而有面試經驗的一般民眾,其中高達92.4%的人表示,未曾在求職過程中遭遇外貌不友善,僅約6.4%曾因外貌經驗到不適的求職過程。進入職場後,則有7.6%曾因外貌而遭遇不友善的情境,包括被同事、主管開玩笑或取綽號、被評論外貌等情形。然而,女性、18至29歲、受僱者以及對自己身體特徵感到困擾者,都比其他族群更容易在職場中因外貌遭遇不友善待遇。
陽光基金會指出,曾有血管瘤患者服務個案,因先天血管瘤在求職路上遭遇挫折,其中一名個案在連鎖餐廳服務時,被巡店經理以外表不適合為由當場開除;另一名個案則是在相談甚歡的面試通過之後,被告知因工作過程會與顧客高度互動,憂心他明顯腫脹的顏面腫瘤會驚擾客人,所以取消錄用。這兩個案例都彰顯了顏損者,甚至只要是外貌不符合主流審美的求職者,都可能因此失去展現一身長才的機會。基金會強調,顏面外觀如何與工作能力並無法畫上等號,唯有「不見外」,才能讓每個身懷絕技或抱有工作熱情的人得以實現自我。
陽光基金會表示,5月17日為一年一度的「臉部平權日」,今(114)年將於臺北、桃園、臺中、嘉義、高雄及花蓮等6個城市舉辦各式精采活動,融合闖關遊戲、舞臺表演、展覽及說故事等,邀請社會大眾一同關注,並踴躍參與臉部平權日活動。相關資訊可上陽光基金會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