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嬰幼兒的脆弱肌膚安全,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特別從市面購入5款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產品,經檢測,均符合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然而,在產品標示部分,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商品標示規定,5款產品都有全成分標示字體過小等疑慮,消保官已經把案件轉給業者所在地的衛生單位,由他們依照職責來處理。
消保官洪伯緯表示,本次抽樣委由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依衛福部(TFDA)公告認證檢驗方法,檢測市售五款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的四種成分含量是否超標,包括化粧品中的十二項酸類及酯類防腐劑、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壬基苯酚(NP)及甲醛等,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但抽樣商品中,部份產品標示及登錄有疑慮,包含三款產品登錄不符合、五款產品全成分字體標示過小,可能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違者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至一百萬元以下的罰緩,相關案件已彙整,送請各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釐清調查。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副教授陳佩彥說明,寶寶屁屁膏最主要成份有含氧化鋅,氧化鋅基本上可隔絕水份的主體,同時在物理性防曬劑中會使用的成份,但不建議用在寶寶身上,另外這些產品也含礦物油或天然油脂,建議家長可選擇較天然油脂成分如乳油木果脂,但仍要根據寶寶尿布疹情況去選購,首次使用產品應買小量包裝,先使用看看,確認小朋友使用後有無過敏情況,以及過期後的商品,請勿再使用。
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說明,改善寶寶屁屁肌膚狀況最重要是勤加更換尿布、大便後確實清潔寶寶屁屁,以及留意尿布材質是否透氣,若有添購寶寶護膚膏產品需求,購買時應注意有效日期及包裝完整性,詳細閱讀使用說明及相關警語,開封後務必遵照使用說明妥善保存避免變質,使用後皮膚部位如有紅腫或任何不適,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