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天(8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9名,連同原公告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共計203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的機會。
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10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64名,合計174名,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9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203名,分別為三等考試42名、四等考試77名、五等考試84名。
考試院補充,本項考試已於4月19日至20日舉行完畢,預訂於6月11日榜示,關於各類科增列需用名額情形,可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