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獎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業及才藝表現優秀原住民學生,教育部國教署於107年度訂定發布「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113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已開放申請,歡迎原住民學生報名,國教署所轄學校、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應於10月15號前申請。
(台北台記者林宜箴 採訪報導)
教育部國教署孫旻儀組長說明,歡迎具原住民身分的學生,可於各縣市規定期限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國教署補助學業優秀獎學金。
國教署深入指出,學生需符合以下資格,包括具原住民身分;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發給的原住民學生獎學金;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的處分。在學業成績部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的PR七十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國中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者;國小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的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者。
國教署表示,自107年度起至113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原住民學生獲學業優秀獎勵者共4萬2,240人受惠,將持續致力推廣多元適性學習、保障少數族群學生的教育機會,鼓勵原住民學生努力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