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11日)公布「112年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公私立大專校院整體學生權利的平均指標符合百分比為94.1%,比109年調查的91.7%更為上升。在8大項度中,表現最佳的是「學生勞動權益」與「平等保障」,平均符合百分比高達99%;其他項度如「學習與受教權」等符合百分比也都維持8成5以上,比3年前有所進步,且以「學生獎懲與申訴」、「表現自由」兩項度進步較多。
但本次結果在「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隱私權」、「學生自治」等方面,還需要加強,教育部表示,調查結果提供學校了解自身缺點並加強改善,未來會將達成率未達平均數的學校列為重點輔導,持續列管追蹤改善情形。同時就學生權利調查建立資訊系統及確認檢核機制,確保結果更為有效及正確。
教育部指出,「112年公私立大專校院校園學生權利調查」是續行第3次學生權利調查,本次調查項度與指標維持以憲法和法律所保障之權利落實於校園生活中有關者,並融入國際人權公約的理念,包含「學生自治」、「學習與受教權」、「表現自由」、「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隱私權」、「平等保障」、「學生獎懲與申訴」、「學生勞動權益」等8大項度,以學生權利觀點出發,設計69題問題採計58項指標,具體且全面衡量152所公私立大專校院的執行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