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孕問題的夫妻,可能需透過人工生殖方式,甚至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進行人工生殖,但國健署提醒,民眾在決定捐卵助人之前,要充分瞭解誘導排卵導致的卵巢過度反應症候群、取卵手術與麻醉藥物的風險等相關風險,要選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人工生殖機構,安全才有保障。
另外,捐卵不是賣卵,營養費不會依卵子數計價,我國《人工生殖法》已規定精卵應以無償方式捐贈;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醫療等措施,尤其是卵子捐贈者須接受排卵針劑和藥物及「取卵」之侵入性手術,因此,依我國規定,接受捐贈的不孕夫妻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共計9萬9,000元以內金額。
而在媒體或社群網路平台上偶有出現貼文招攬民眾出國捐卵賺取營養金,招攬內容大肆宣揚順道出國旅遊,還可兼賺高額營養金。依據我國《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有上述意圖業者,均依法辦理。國健署同時也提醒民眾,出國捐精卵,也可能觸犯當地法律,因此一定要事先瞭解並遵守當地的相關法令規範,以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
國民健康署為便利民眾獲得正確資訊,以瞭解捐贈生殖細胞的相關流程、檢查及相關風險,在國民健康署網站提供相關資訊,民眾可至國民健康署官網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試管嬰兒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