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特教老師實際從事特教教學、擔任導師及行政工作,行政院通過特教老師兼任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導師、或是兼任主管職,可支領全額特教職務加給1800元,並回溯自去年(112年)8月1日開始生效,約有5,800多名特教老師受惠。
教育部表示,現行編制內特教老師持有特教教師證書的專任教師每月可支領新臺幣1800元特教職務加給,但是依歸定,若是同時兼任行政或導師職務,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是以他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教老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不是全額支給,但行政院10日通過「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修正案後,未來將全額支給。